关于****合并重整案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年11月7日,****法院(以下简称“**中院”)依法裁定受理了**舜龙电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龙电业”)、****公司(以下简称“舜龙锦纶”)合并重整一案
(以下简称“舜龙合并重整案”),并于2025年11月11日指定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舜龙合并重整案
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
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为顺利推进合并重整工作,实现舜龙电业和舜龙锦纶(以下合
称“舜龙板块”或“合并重整企业”)运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
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舜龙电业为一家在**省**市依法注****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成立于1993
年12月24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100%的股权由注册地为中国**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持有。舜龙锦纶为一家在**省**市依法注册
****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成立于2000年3月20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
5,000万元人民币,舜龙锦纶49%的股权由**银亿持有,51%的股权由******公司
(以下简称“银屹资产”)持有。舜龙板块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资产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于2026年1月提供的审计、评估报表数据,截至基准日2025年11月7
日,舜龙板块账面总资产审计值约为33,777.75万元,主要为房地产、各类设备和其他应收款,评估资
产总价值约为31,761.03万元(其中:已为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评估值约为30,532.44万元,抵
押比例为96.13%),主要为房地产和各类设备,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项 目 审计价值 评估价值 其中抵押资产评估值
流动资产 21,761,608.73 1,594,401.00 0.00
其中:货币资金 40,111.96 - -
其他应收款 17,699,434.88 - -
存货 1,594,401.00 1,594,401.00 -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税额) 2,427,660.89 - -
非流动资产 316,015,884.00 316,015,884.00 305,324,382.00
其中:土地房屋 300,789,700.00 300,789,700.00 291,287,800.00
机器设备 12,167,878.00 12,167,878.00 11,025,358.00
车辆 51,964.00 51,964.00 20,502.00
电子设备 15,620.00 15,620.00 -
其他设备(管线管网) 2,990,722.00 2,990,722.00 2,990,722.00
资产合计 337,777,492.73 317,610,285.00 305,324,382.00
(二)负债情况
根据债权人申报资料,经管理人依法审查,并结合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报表数据,截至基准日
2025年11月7日,舜龙板块的对外负债总额为76,444.77万元,具体明细****法院裁定确
认为准):
序号 债权组别 债权人家数 债权金额(元)
1 税收债权 1 1,747,741.50
2 有财产担保债权 52 345,027,128.30
3 普通债权 12 417,669,896.95
合计 65 764,444,766.75
未申报债权 3 4,062.21
(三)土地房屋情况
舜龙板块的土地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人 土地权证号 亩数 土地
性质
土地使用
权终止日
期
房产证号 房屋面积
(m2)
担保金
额(亿
元)
估值
(亿
元)
1 舜龙锦纶 余国用(2006)第06340号 30.78
出让
工业
用地
2044/5/12
余房权证城
区字第
A****364
号
6,877.57 2.11 0.73
2 舜龙电业 余国用(2006)第06341号 6.14
出让
工业
用地
2044/5/12
余房权证城
区字第
A****176
号
8,319.37 0.1585 0.21
3 舜龙电业 余国用(2007)第07330号 1.91
划拨
工业
用地
- - - - 0.02
4 舜龙电业 余国用(2004)第00513号 98.73
出让
工业
用地
2044/5/12
余房权证余
姚镇字第
A****777
号
364.27
1.40 1.98
余房权证余
姚镇字第
A****997
号
8,702.03
余房权证余
姚镇字第
A****998
号
1,720.95
余房权证余
姚镇字第
A****996
号
2,074.54
合计 137.55 - - - 28,058.73 3.6685 2.92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合并重整工作。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
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整体化解债务;有效整合
产业**,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可持续盈
利能力的舜龙板块。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
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合并重整企业的有关
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情况下,向管
理人申请查询。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重整投资人条件
为实现对舜龙板块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如下: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
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重整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合并重整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合并重
整企业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
3.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
明。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
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可在报名时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其中至少
有一个重整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9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
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省**市**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610室
(2)电子邮箱:****@163.com
(3)联系人:郑律师
(4) 联系电话:0574-****3675 / 158****3313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2)。
(2)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
失信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3)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
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
连带责任)。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公司法人)
****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有)。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针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
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
(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6)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7)同意对知悉的合并重整企业及其关联方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见附件5)。
(8)重整投资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未
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
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
重整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
(三)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的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立即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合并重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
作,管理人将协调合并重整企业积极配合。意向重****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管
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四)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6年4月9日下午17时之前完成尽职调查,并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
的《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地址:**市**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610
室;收件人:郑律师;联系电话:158****3313)。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及
所附资料时,需向管理人工作邮箱(****@163.com)同步发送与前述方案和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
扫描件,以便核查。
(五)遴选
若存在两位以上适格投资人需要遴选时,管理人将在**中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重整投资
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管理人可视报名情况另行制定竞争方案,并召集
评****委员会进行评选,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根据提交投资方案的成熟度及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合理确定投资人评审时间和地点,并
通知按期提交投资方案的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准备用印后的纸
质版《重整投资方案》及所附资料,在评审会当天现场提交。若现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所附资
料较此前提交的版本作出修改的,以现场提交版本为准。
(六)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其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
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与最终签订并履行《重整投资
协议》的主体不一致的,该最终投资主体仍应具备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同时,为确保《重整投资方
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管理人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时有权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
主体提供履约担保措施。
五、《重整投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资质
本部分主要包含重整投资人的行业、企业性质(国有或私营)、获奖及荣誉情况、成功并购/重整
经验、内外部审批的确定性、自身的资产负债率或其他财务指标水平、投资人在房地产业务领域的专业
能力等方面。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拟投入的资金/**
1.出资方案及出资规模。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说明具体的出资方案、出资规模、重整投资款的支
付方式和时间以及投资款的用途(若无具体用途计划,可授权管理人支配)。
2.拟持有的资产范围。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说明拟持有的资产范围,并说明该资产范围对应的报
价金额的合理性、报价金额的原因。
3.资金来源情况
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说明出资来源情况,如自有资金、银行融资资金、社会融资资金等。同时,意
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金或授信证明,具体材料如下:
(1)****银行存款证明、金****银行理财、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的
到期投资等可快速变现的资产证明等。
(2)银行融资资金证明****银行授****银行信用审核,并列明放款条
件)、贷款意向函等。
(3)社会融资资金证明包括融资承诺函(需已完成融资机构内部审核,并列明放款条件)、融资
意向函等。
4.履约证明,即为支付重整投资款而提供的担保措施,包括抵押、质押和第三方连带保证等。
(三)债权清偿方案
债权清偿方案应当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并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清偿安排,包括不动产抵押担保债权、各类设备抵押担保债权,清偿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以物抵债、留债分期、现金一次性清偿,或处置担保财产后以处置价款清偿。
2.税款债权的清偿安排。
3.普通债权的清偿安排,可以采用现金清偿、信托计划份额抵债等多种方式清偿,其中现金清偿
应明确100%全额现金清偿的金额(如10万或20万)、用于清偿普通债权的现金总额、信托计划抵债的
金额〔应明确信托计划底层资产价值、回购安排(若有)、信托资产运营计划和方案、未来收益、测算
依据、盈利模式、相关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等的清偿安排。
(四)经营方案
经营方案应当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并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发展规划,对舜龙板块的未来定位、房地产的****公司其他资产的处置安排。
2.管理机制。说明为提高重整后企业整体运营效率所计划采取的机制、手段和发展定位等。
3.治理结构。说明重整完成后建立健全重整企业治理结构的相关计划,例如董事会、监事会的人
数,以及董监高等人员的安排等。
(五)职工安置方案
说明重整完成后的职工承接、安置计划(如有)。
(六)涉众涉稳债权处置方案
对部分涉众涉稳债权的处置方案(如有),如舜龙板块集资款债权等的处置方案。
(七)重整优势自述
本部分主要是意向重整投资人对自身参与竞争性遴选的优势进行介绍。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
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相关报名所需
材料及文件模板请参见公告附件《舜龙电业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及附件》。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