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海润****水库养殖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开会研究决定,将**县海润****水库养殖承包项目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承包面积100多亩,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开展,投标人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要求:
具有承包养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承包期:
承包期为四年,承包期限为自公历2026年2月17日(农历二零二六年正月初一)起至2030年2月2日(农历二零二九年腊月三十)止。****政府征用****政府要求的日期。
四、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标底价:标底价为每年人民币27万元。
2、承包款支付方式: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先付清第一年承包款,并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款实行先付后承租的原则,一年一付(交款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十五前),如承包人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对该养殖塘另行组织招标。
五、报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标书代写
1、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6年02月03日上午9 :00-9:30时。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报名完成后递交投标保证金,领取一份标书。
3、地点:**县海润街道涛头村文化礼堂会议室。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递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不计息)。标书代写
5、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在承租人交第四年承包款时转为部分承包款(不计息)。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6年02月03日上午9:45时。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方式、投标地点、报价要求:
1、投标方式:(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投标价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位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该养殖塘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地点:**县海润街道涛头村文化礼堂会议室。
3、报价要求:①投标人将标书放入信封,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②本次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至百位(百位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七、投标函填写方法:
本次招投标,同一个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支付承包款,如中标者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函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
1、根据招标结果,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必须是中标者本人来签订合同。
2、若中标者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企图以其它原因拒绝签订合同,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权责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承租人有合法的自主养殖经营权,出租人不得干涉,养殖塘所需的一切设施及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2、承租人如有增加养殖设备的,相关投资费用由承租人自负,设施在承包期满后无偿移交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承租人私自改造养殖塘或做出危及养殖塘设施行为的,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养殖塘承包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在承包期内,承租人如放弃承包的,出租人不退还承包款。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养殖塘,则不属于违约情况,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出租人退还所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利息)。出现补偿的,塘内养殖物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其它一切补偿归出租人所有。
4、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当加强养殖塘的日常维护,遵守养殖塘管理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管理。
5、出租人应当维护承租人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为承租人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承租人反映的养殖塘相关问题。
6、承包期内,承租人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承包期满后完整交还给出租人。逾期移交的,出租人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如村方有变动需要,可随时终止合同,村方提前通知承租人清塘,最晚需在当年农历腊月三十前完成清塘,逾期移交的,出租人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3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小快 139****2548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霁雯 0576-****9991
**县海润街道涛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通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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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