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石冲口****处理站第二轮托管运营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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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合同编号:**** |
| 采购人(全称):****(甲方) |
| 供应商(全称):****(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一、项目信息 |
| 1、采购项目名称: **县石冲口****处理站第二轮托管运营服务 |
| 2、采购计划编号:**** |
|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县石冲口****处理站第二轮托管运营服务,****处理站位于**县石冲口镇化溪村,总占地面积为4467m2,****处理站高效、稳定运行、持续改善石冲口镇及周边水环境质量,****处理站运行效率,使出水水质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需尽快启动石冲口****处理站第二轮托管运营服务。服务期限:三年。 |
| 4、是否分包:否 |
| 5、项目负责人:鲍要文 |
| 6、联系电话:153****1821 |
| 二、合同金额 |
| 1、合同金额小写:****8300.00元 |
| 大写:壹仟贰佰陆拾壹万捌仟叁佰元整 |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 3、合同定价方式: |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
| 4、付款方式: |
| □全额付款: |
| □预付款: |
| 分期付款:按季度付款,每季度的末月25号,支付当季度款;(备注:每季度末月应支付款项前,乙方需提交正规发票及相关运行资料,****政府审核通过后及时向县财政申请拨付当季度款,县财政拨付到位后,****政府及时支付给乙方:若县财政未及时拨付相关款项,****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成本补偿: |
| □绩效激励: |
| 三、合同履行 |
| 1、 起始日期:202 5 年 10 月 11 日,完成日期:202 8 年 10 月 10 日。 合同履行期限:1096日历天。(**县石冲口****处理站第一轮托管运营服务于2025年10月10日到期,甲方启动第二轮托管运营服务相关工作后,因审批程序等客观原因,至2026年1月19日才正式开标。****处理站正常运行,此时间段暂由第一轮运行方代为运行。在招标文件中,甲方已说明代为运行期间的运行费用由本次运营服务商按本次的中标相关详细参数金额进行核算。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2025年10月11日后代运行期间计入本轮运营服务期限,即本轮运营服务期限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8年10月10日止,总日历天数:1096天。代运行期间的运行费用由乙方按本次的中标相关详细参数金额进行核算支付给代运行方。) |
| 2、地点:**县 |
| 3、方式:甲方指定方式 |
| 四、合同验收 |
| 验收主体:**** |
| 验收方式: 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 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2)本合同协议书 |
| (3)中标通知书 |
| (4)投标文件 |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六、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起 生效。 |
| 七、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 六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 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月26日 |
| 合同订立地点: **县 |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