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业余体育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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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花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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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地块

占地面积:13451.50m2

地理位置:**市**区体育路3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113.215854°E,23.385505°N。

土地使用权人:****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

钻探单位:****公司

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体育训练用地和附属绿地。

启动缘由:调查地块原为工业用地,****电机厂所有,2003年两厂进行破产清算,****政府由此将调查地块收归,2005年将其划归********体育局)所有,该局将地块交****学校使用,但彼时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现土地使用权证需要补办,即地块用地性质在土地管理程序层面上将由工业用地调整为体育训练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范畴)和附属绿地,因此调查地块在土地使用权证核发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11月。调查单位2024年11月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后即开始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通过对上述工作获取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调查地块及其周边50m范围内的历年用地情况如下:

1、调查地块内

地块20世纪70年代之前为山林地,70年代,**农机三厂在地块内建厂生产,建成1栋办公楼、4间生产车间、3间仓库、2栋宿舍楼、1间杂物间,主要进行拖拉机、收割机等机械生产。1986年**农机三厂停止生产并撤离地块;同年,****电机厂取得地块土地使用权,并成立了**自行车**区车铃厂。将原有的部分建构筑物(办公楼1、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仓库2、仓库3、杂物间)拆除,并将原有的生产车间3改为浸漆、机加工和组装车间,将生产车间4改为酸洗、发黑和车铃安装车间,将宿舍楼1改为电机仓库2,将原有的变压器进行替换扩容;同时**了1间成品展厅、1栋办公楼(办公楼2)、1间仓库、机加工车间、1栋饭堂及宿舍楼、1间电机仓库(电机仓库1)、2栋宿舍楼(宿舍楼4和宿舍楼5)、1处篮球场和1间机修间。同年开始进行洗衣机电机和自行车车铃的生产。1993****电机厂的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了**市创****公司,并在地块内办公楼南面**了1栋2层生产车间用于**市创****公司生产塑胶玩具,同时为保障地块内企业电量供应,在办公楼2东面、东北面**了1间变压器房和1个变压器。2003****电机厂、**自行车**区车铃厂和**市创****公司因经营不善进行破产清算。****人民法院****电机厂名下财产并吊销其土地使用权证,将地块****人民政府所有(****储备中心代为管理)。2005****人民政府将地块划拨给花****体育局****体育局)创办,该局将地块交****学校使用。同****学校将地块内部分建构筑物(成品展厅、玩具厂车间、变压器房1、变压器2、仓库1、浸漆、机加工和组装车间、酸洗、发黑和车铃安装车间、电机仓库1、篮球场1、机修车间、宿舍楼4)拆除,并将原有的变压器房2重新改建,改建后仍为配电房,将办公楼2改建为训练楼1,仓库和机加工车间改为训练楼2,饭堂和宿舍楼3改为办公楼3和图书室,电机仓库2改为饭堂和自习室,宿舍楼2和宿舍楼5职能未变化,在原变压器2处**了1****办公室,在原变压器房1处**了1栋2层宿舍楼(宿舍楼6),在原浸漆、机加工和组装车间、酸洗、发黑和车铃安装车间所在区域**了1处露天篮球场。改建完成后便开始进行体育教学训练。2011****学校为解决地块内洗澡无热水供应的问题,在地块**的宿舍楼5西面**了1间锅炉房。2023****学校在地块西部**了1处训练馆。2025年现场踏勘时因办公楼3和宿舍楼5进行房屋加固维修,****学校在训练楼1南面安置了1****办公室作为会议室,另外原有露天篮球场也已改建为钢架结构篮球馆。

2、调查地块周边

(1)东面:地块东面原为农用地,20世纪70年代**农机三厂开始建厂生产;1986年,**农机三厂停止生产并撤离,同年,****公司畜牧场在地块东北面建厂,主要进行鸡鸭种苗孵化;1993年左右,地块东****花园住宅小区;2001年,****公司畜牧场停止经营并撤离地块东北面,此后该区域开始建设翡翠小区住宅楼。此后地块东面一直为住宅小区,无明显变化。

(2)南面:地块南面原为山林地,20世纪70年代**农机三厂开始建厂生产;1986年,**农机三厂停止生产并撤离;1993年左右,地块南面开始建设华翠楼住宅小区,此后地块南面无明显变化。

(3)西面:地块西面原为山林****陵园,20世纪70年代**农机三厂在原山林地区域开始建厂生产;1986年,**农机三厂停止生产并撤离;2000年左右,****陵园门口由南面改为北面,地块西面原**农机三厂区域改****陵园入口,此后地块西面无明显变化。

(4)北面:地块北面原为农用地,1993年左右****体育中心,至2000年建成;2003年左右地块北面相邻处修建体育路,此后地块北面无明显变化。

调查地块在历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和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具体表现为**农机三厂、****电机厂、**自行车**区车铃厂和**市创****公司的生产活动可能会对地块产生影响,潜在污染区域为四家企业的生产区域、机修车间、老式变压器所在区域等,涉及的潜在污染物为pH、铜、铅、镉、镍、六价铬、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和多氯联苯。地块外农机三厂生产车间和模具车间生产运行可能会对地块产生影响,涉及的潜在污染物为铜、铅、镉、镍、六价铬和石油烃(C10-C40);东面的****公司畜牧场的经营过程可能会对地块产生影响,涉及的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砷、锌)。

调查地块属于潜在污染地块,潜在污染物为存在pH、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砷、锌)、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和多氯联苯。

三、初步采样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污染识别结果,使用分区法、系统网格布点法和专业判断进行采样点的布设。

地块占地面积13451.50m2,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在历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和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且地块生产历史较为久远,为避免污染识别遗漏,将整个地块均划分为重点区,采用网格布点法(40m×40m)和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共布设调查点位14个,其中土壤调查点位9个,土壤和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5个。另外在地块外一段时间未扰动处各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DZ1和DZ2)。

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2025年12月12-13日、12月17-19日、12月22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14个点位,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2个,共采集土壤样品65个,检测指标包括pH、水分、基本45项、锌、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酞酸酯6项和多氯联苯。

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于2025年12月14日、12月23日进行,各采集5个样品(不含平行),检测指标包括pH、浑浊度、重金属(砷、铅、镉、汞、镍、铜、六价铬、锌)、苯系物5项(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酞酸酯6项、多氯联苯(总量、PCB126、PCB169)、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除酞酸酯六项外)采集与分析工作主要由****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地下水酞酸酯样品的采集和分析由******公司完成。

四、结果汇总

(1)初步调查土壤样品结果汇总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初步调查地下水样品结果汇总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的III类水质标准限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已拟定的项目技术路线,调查地块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环境风险的角度来看,该地块按现有规划(体育训练用地和附属绿地)进行再开发是可行的。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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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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