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郎川河《水上龙灯》实景演出物品采购项目邀请交易公告
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被邀请单位名称):
**县郎川河《水上龙灯》实景演出物品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为确保质量及采购价格控制,决定实行邀请交易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1项目名称:**县郎川河《水上龙灯》实景演出物品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县境内
1.3项目交易范围:本项目**县郎川河《水上龙灯》实景演出物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竹筏动力系统、PVC竹筏、牵引装置、龙衣、龙把、龙头、龙尾等采购。
1.4交易最高投标限价:250000.00元
1.5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
2.付款方式:供应商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开具对应金额发票,建设单位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响应人交易函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为无效报价,反之为有效报价(手写报价无效))。本项目交易时,各响应人须在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前携带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投标邀请书****人民政府2号楼3楼会议室。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加急标书代写
5.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交易代理机构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加急标书代写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分项报价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银行开户许可证(若有)。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6.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6.1 报名时间: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企业,于投标截****公司(朱工151****9290)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
6.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7.交易
7.1交易会开始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地点:****政府2号楼3楼会议室。
7.2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3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预算清单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8.1 成交人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3000元。
8.2成交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邀请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3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单位60万元(不含)以下小型项目交易。
8.4合同范本自行约定。
本项目必须由成交单位自行完成全部任务,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部分不支付任何费用。
9.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联 系 人:季书记
电 话:180****6325
交易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51****9290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