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1025/2026-0003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26日 |
| 标 题: | 【批复公示】关于**县崇岗镇常青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平审管批字〔2025〕20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批复公示】关于**县崇岗镇常青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06号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县崇岗镇常青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崇政发〔2025〕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崇岗镇常青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常青村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乡风文明程度,对促进崇岗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崇岗镇常青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土建工程、灌溉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如下。
1.绿化工程。绿化面积4440.89㎡,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原有乔木移植127株、修剪及养护、清理死树、种植杏树、白蜡、五角枫、红叶榆叶梅球等;栽植杏树221株、白蜡16株、五角枫2株、红叶榆叶梅球38株、藤本月季141株、野花组合2983.58㎡,草坪补植1316.31㎡;对设计范围内的苗木进行为期3年的养护管理,养护措施包括修剪、浇水、涂白、野花组合每年复种30%等。
2.土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原有混凝土道路2557㎡、植草砖1574㎡、原有卵石拼接路面73㎡;新铺设混凝土路面5884.5㎡、水泥砖1286.47㎡,**防腐木场地294.2㎡,新铺设碎石路28.08㎡、卵石拼接路面604㎡,安装混凝土路牙3278.2m;修缮现状文化长廊106m,原有茅草亭并增加环形坐凳5个。村庄入口新增骑行驿站1座、休憩座椅11套、农产品展销大棚1座、防护栏及防腐木门1扇、提示标识4组、休憩廊架3座、成品售卖车3个和文体设施等。村部东侧**卫生间1座,建筑面积38.4㎡;村部南侧**卫生室1座,建筑面积134.41㎡;村口以南空地**垃圾中转站1座,建筑面积120.95㎡。
3.灌溉工程。灌溉面积4299.89㎡,主要为三角绿地种植区域与道路绿化种植区,灌溉方式采用滴灌的方式,共铺设各类管网4164m及止回阀、泄水阀、水表等配套管件设施。
4.电气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114盏,新增直流充电桩(双枪)6个并配套相关管线设备。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10月-2026年9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47.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7.38万元,其他费用35.01万元,预备费5.42万元。
资金来源: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补助资金500万元,**县****经济**社自筹资金47.81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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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