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集团缺口水厂活性炭及高锰酸钾系统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1-2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集团缺口水厂活性炭及高锰酸钾系统设备采购招标补疑公告1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集团缺口水厂活性炭及高锰酸钾系统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补疑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P115“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第9条内容:
“9、设备到场前须提前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组织设备到场开箱验收,对设备包装及外观是否完好,设备参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设备资料是否完全提供。上述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则视为开箱验收不合格,对中标人处5000元罚款处理,同时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限期整改,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扣减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同时将违约情况上报****委员会,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修改为:
“9、设备到场前须提前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组织设备到场开箱验收,对设备包装及外观是否完好,设备参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设备资料是否完全提供。上述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则视为开箱验收不合格,对中标人处5000元违约金处理,同时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限期整改,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同时将违约情况上报****委员会,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注:此补疑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军二中路469号
联系人:汪毅然
联系方式:0551-****86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福地银座商务大厦 9 楼
联系人:吴世伟
联系方式:190****7651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