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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县下马头水源地”矿泉水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正、副本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集团有限公司已向****提交采矿许可相关申请材料。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六条和《矿产**法》实施衔接过渡政策有关规定,现对其采矿许可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一、遗失采矿许可证核心信息
矿山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县下马头水源地
采矿权人:****集团有限公司(已办理矿业权不动产变更登记,现采****集团有限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
开采矿种:矿泉水
**面积:0.0046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
发证机关:******厅(现登记许可权限下放至市级主管部门)
二、公示事项与期限
1.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10日);
2.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采矿许可证遗失相关情况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服务局,说明异议事实、依据,并提供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地址及邮编,否则不予受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服务局将待采矿许可证延续申请批准后予以颁发新证。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自动作废。
三、受理信息
受理部门:****工程建设审批一科
联系地址:**市昌润南路153号
联系电话:0635-****717
邮政编码:252000
**** ****规划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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