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扬子路336号**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东园办公用房招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6年1月12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市扬子路336号**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东园办公用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1月27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段:**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东园3-4层办公用房(二次)
成交人:****
成交价:每年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元/年),租赁期为3年,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故总价为:三年壹佰壹拾柒万元整(****000.00元/三年)
二标段:**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东园6层西边部分办公用房(二次)
成交人:税园通****公司
成交价:每年柒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 76320.00元/年),租赁期为3年,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故总价为:三年贰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228960.00元/三年)
公示期:2026年1月27日—2026年1月30日
招租方联系人:薛主任 联系电话:186****3450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区****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900。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