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徐汇区公共卫生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审批
上海-上海-徐汇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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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YS687********02600049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发文字号 : 沪徐规划**选预〔2026〕2号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 : 网站
关****卫生中心**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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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法人名称: 流水号: 查询

关****卫生中心**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控制中心(******监督所):

你单位填报的202********611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市****委员会以徐发改投建〔2025〕10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以 多规合一 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卫生中心**工程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徐书(2026)BA310********0067),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中心**工程项目。

2、项目代码:****。

3、项目建设依据:**市**区华泾镇XHP0-0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G6街坊局部调整。

4、项目拟选位置:**区华泾镇 **华泾镇G6-5地块,南至华泾镇G6-7地块,西至孝民南路,北至华泾镇G6-4地块。

5、规划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0802.9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44555.69 平方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部关于以 多规合一 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医疗卫生建筑 。

2、建筑容积率:2.78 。

3、建筑高度控制要求:70米 。

4、地块机动车开口位置应按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执行,若根据地块实际情况难以达到《准则》的要求,则应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开展交通组织研究论证,按批准的建设方案实施。

5、在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的基础上,G6-6地块室外设计地面标高高约5.4米,G6-2、G6-5地块室外设计地面标高约6.0米,结合绿化土回填、造景等多种方式,合计十外运土方不超过约6万立方米。同时,建筑方案应确保沿街沿绿地的界面尺度宜人。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批准方案为准。

6、鼓励街坊内建设用地与公共绿地进行统一设计、建设,确保整体空间环境和谐统一;结合沿河绿带设置慢行步道,营造出连续的公共空间和慢行系统,提升建设用地、公共绿地、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间的步行连接效率和滨水空间开放性。

7、建筑风貌应考虑区域整体的协调性,立面造型与色彩须与周边环境渐进融合;应合理利用建筑项部空间,营造具有特色且美观的城市建筑第五立面空间形象。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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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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