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1025/2026-0004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 标 题: | 【批复公示】关于**县2025年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平审管批字〔2025〕2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批复公示】关于**县2025年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10号
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上报的请示》(平水发〔2025〕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5年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机井取水量计量和在线计量率,优化水**管理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四水四定”工作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对促进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进程和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黄渠桥、头闸、**、姚伏等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建农业灌溉及工业取水口用水户259眼机井计量设施,实现259个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其中:农业机井137处,工业机井38处,生态机井84处。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11月-2026年7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27.0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7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90.6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2.94万元,独立费29.73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四水四定项目资金200万元,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0万元,用水企业自筹27.01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