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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第10158号)****结蜡混合物资产转让项目(第二次)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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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99.0 万元 |
| 6 天 |
| 2026-01-27 |
| 网络竞价 |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结蜡混合物,存放于转让方站场内(**作业区),转让资产的名称、重量、成分、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时实物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2、标的资产的转让底价(单价)均按咨询报告第六条:委估资产结蜡混合物ppm未超10处置,处置单价为人民币0.2599万元/吨(含税),成交后,按照成交单价和预估重量(实际暂估200吨)计算本项目预估交易价款,预估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在资产交割时按照实际检斤称重计算标的资产的实际交易价款,实际交易价款与预估交易价款的差额在资产完成交接时多退少补。 3、意向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预约并按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现场踏勘,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现场踏勘,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重量、成分、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现场讲解及相关约定已通过其他渠道充分知悉并表示同意,视为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接受、知悉、同意的基础上选择参与本次标的资产的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