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60019号 ) 标的1:**市**区世泽路31号观澜居小区B1号楼B1-8号商服 | ||
| DL2026ZC001025 | 监测编号**** | |
| 1,245,122.00 元 | ||
| 2026-01-27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2-09 | |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实物房产 | |
| 转让标的为2处商服不动产,分标的转让,标的1位于**市**区世泽路31号观澜居小区B1号楼B1-8 号商服,建筑面积94.44平方米,混合结构,所在层1(总层数11),用途为商业服务;标的2位于**市**区祥安南大街800号观澜居小区B2号楼B2-2 号商服,建筑面积212.59平方米,混合结构,所在层1-2(总层数11),用途为商业服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时实物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 ||
|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187****4888。 | ||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9-30 |
| 评估总资产 | 元 |
| 元 | 净资产元 |
| **市**区世泽路31号观澜居小区B1号楼B1-8号商服 | 不动产权证号黑(2024)**市不动产权第****566号 | ||
| 94.44 | 建筑结构|||
| 已用年限 | |||
| 纬度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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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转让标的挂牌低价不含增值税。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亚超评报字(2025)第 0128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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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约定的标准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受让方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转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同意并接受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欠缴情况,《资产交接单》签署日之前欠缴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接单》签署日(含当天)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同意在资产交接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6)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7)同意受让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市)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由此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8)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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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孙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136****2418,131****6853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40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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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25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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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一次性支付 | ||
| 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不涉及 | ||
| **** | ||
| 913********367791C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市**区智谷二街3043号****(****)科技创新产业园13栋2楼2128室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130,0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史鸿浩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金融分类||
| 其他类型 | ||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0411-****0505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