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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位置位于**市**县于三江街道芦田村,东侧为规划绿地,南侧为规划居住用。
工程总占地面积2.4032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0646hm2,临时占地面积0.3386hm2。
本项目由7栋住宅,一栋配电房组成。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0646.2m2,总建筑面积为79033.83m2,其中计容面积61927.66m2,地下室面积为17106.17m2。项目容积率为3.0,绿地率36.59%,建筑密度为21.22%。
本项目于2022年10开工建设,2025年3月完工,建设期29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17日在永****设计院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县三江街道芦田村安置房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金秋****公司
监测单位:永****设计院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