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试验测试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东凤镇**大道128号镇政府3楼303****保护局,邮编:528425
联系电话:****0633
传 真:****1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试验测试间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中**凤镇永益村永雅街1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扩建后总用地面积为90625.35平方米,建筑面积46570.06平方米。主要从事工程塑料、TPE材料、POE电缆料、PVC电缆料、TPO材料、降解料、特种工程塑料的生产以及对电缆进行成束燃烧试验、烟密度试验等试验测试电缆燃烧性能。主要产品及年产量为:工程塑料3000吨、TPE材料5000吨、POE电缆料61000吨、PVC电缆料22000吨、TPO材料5000吨、降解料4000吨,特种工程塑料3万吨以及年测试电缆量约30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资质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