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塘边镇湾子村2025年度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时间2026 年02月02日 15 时 00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塘边镇湾子村2025年度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495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495000.00 元
标项名称:**县塘边镇湾子村2025年度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采购勾臂垃圾车2辆;2.采购压缩垃圾车2辆;3.垃圾箱11个。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6****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承诺(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一”);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一”);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一”);
6)供应商须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一”);
(2)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河滨大道天玉华府 1 栋三层)。
方式:现场获取/非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县河滨大道天玉华府 1 栋三层)获取。
非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注明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河滨大道天玉华府 1 栋三层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2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河滨大道天玉华府 1 栋三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取非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同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塘边镇湾子村
项目联系人:莫友男
项目联系方式:0854-****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河滨大道玉水华府3层
项目联系人:刘其艺、晏航、陈德华
项目联系方式:187****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