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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7
| 项目名称 | **市公共机构绿色能源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鄂**48个公共机构闲置房屋屋顶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7511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廖志强 |
| 联系人 | 祝萌 | 联系电话 | 186****090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728.76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市48个公共机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配套建设逆变器、低压交流电缆、电缆通道、低压并网柜、防火、防雷等光储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一是噪声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逆变器等设备,并将其分散布置,远离居民点,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垫.二是固废管理:废旧光伏板,废电气元件等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是节水清洗技术:采用智能清扫机器人、无人机喷淋或移动式高压雾化清洗车,比传统人工冲洗节水最高可达70%。四是水**循环利用:在站内设置沉淀池或蓄水池,收集雨水和清洗废水,经简单沉淀过滤后,用于再次清洗或场区植被灌溉,实现零排放 | ||
| 承诺:**** 廖志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廖志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