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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智慧水务系统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本项目专业工作包括二个专业(土建及设备供货安装专业、软件平台搭建专业),承担土建及设备供货安装专业的企业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软件平台搭建专业的企业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资质要求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针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承担土建及设备供货安装专业”,且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缴纳。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12软件平台搭建须符合现行水利行业标准化管理要求”
招标文件前附表、总则等相关条款与本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