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汇亿新能源有限公司日产50万只圆柱数码与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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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渝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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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时间: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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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产50万只圆柱数码与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产50万只圆柱数码与动力电池项目位于新****开发区龙腾路919号厂房(东经114°59'17.17",北纬27°50'4.74"),建设日产50万只圆柱数码与动力电池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3333m2,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253号令)的规定,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本项目为(K)第78条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中电池制造(无汞干电池除外)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日产50万只圆柱数码与动力电池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于新****开发区购买龙腾路919号厂房,用于建设日产50万只圆柱数码与动力电池项目,项目地理位置为东经114°59'17.17",北纬27°50'4.74",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3333m2,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选址位于新****开发区购买龙腾路919号,使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营运期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正极片涂布干燥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正极片涂布干燥有机废气,采用冷凝+末端净化进行回收处理,废气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非甲烷总烃锂离子电池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放正常排放源强为非甲烷总烃0.8125kg/h,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正常排放时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929m为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0.02006mg/m3,最大占标率1%。本项目对周边敏感点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且占标率均小于10%。总体来说,本项目不会改变周边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7.25m3/d(2175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m3/d(18000m3/a),参照同类污水水质监测数据及相关处理设施的工程经验数据可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简单,项目污水经厂区处理后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项目所在位****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的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经高新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可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袁河,不会对纳污水体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NMP废液、废电池、化学品废包装桶、化学品废包装袋、废正负极片边角料、废抺布、一般包装固废和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场处理,各种一般生产固废经收集后得到合理的处置,各种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进行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风险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实施,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项目所涉及的风险影响因素、风险危害程度可以达到同行业可接受的水平,风险事故一旦发生,也可以将环境危害降到最低水平。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采用的工艺成熟、可靠,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后环境风险较小,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项目建设得到了公众的支持;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可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或环评报告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您是否了解该项目及建设内容;②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③您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现状的看法;④本项目投产后您最担心的环境影响是;⑤您对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⑥您是否同意项目的选址;⑦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51****5599

联系人:廖宗江

****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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