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夏轻量化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铝合金轻量化半挂车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江西-新余-渝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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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时间: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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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10000 台铝合金轻量化半挂车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年产10000台铝合金轻量化半挂车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根****环境保护部签发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 10000 台铝合金轻量化半挂车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赛维大道以南、渝东大道以北、纵三路以东、涌金大道以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2′17″,北纬27°50′26″)。

建设内容:项目**材料机加工车间、焊接车间,喷涂车间、总装车间、培训与产品展示车间等 9 栋生产厂房以及办公楼、科研楼、职工食堂和门卫等。主要购置总装生产线、涂装生产线、悬挂点焊机等先进的生产设备。占地面积:998亩,约合665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53152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喷涂、调漆废气、焊接烟尘、烘干废气、抛丸粉尘、食堂油烟,喷涂、调漆废气经水旋喷漆室处理,烘干废气通过燃烧装置处理,抛丸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排放量较小。项目所有废气均能得到有效治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旋喷漆废水,通过絮凝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然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后尾水排入袁河。对环境影响很小。

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噪声为各生产厂房运转设备如吊车、抛丸机、剪板机、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吸声、加强场区绿化等综合防噪措施后,各方位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焊渣、废铁边角料、漆渣、生活垃圾。所有固废均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

1. 废气

喷涂、调漆废气经水旋喷漆室处理,烘干废气通过燃烧装置处理,抛丸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

2. 废水

****处理站为絮凝沉淀处理工艺,为成熟可靠技术,完全能处理好项目废水,保证废水处理达标排放。

3. 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装置;并采用厂房建筑隔声,最大程度降低了噪声影响。

4. 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漆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影响;废****回收站回收利用。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医院,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为“十六、汽车 3、轻量化材料应用”,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在产业政策方面是可行的。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固废。废气采用个净化措施治理,****处理站处理,固废通过综合治理措施100%处置,项目三废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只要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范和本环评的要求认真落实治理和防治措施,并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运行管理和污染监测,并注意检修及维护,在此基础上,在保证各种治理措施和设备正常运转。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是否了解该项目及建设内容

2、公众认为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3、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现状的看法

4、公众对项目投产后最担心的环境影响

5、公众对项目投产后环境的影响的可接受程度

6、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选址

7、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8、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81****2999

联系人:姚经理

建设地点:**省新****开发区赛维大道以南、渝东大道以北、纵三路以东、涌金大道以西。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大****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303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91-****8117

电子邮件:****@qq.com

地址:**省**市**区高新南大道3699号弘泰大厦12层

公示单位:****

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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