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00t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项目
项目概要:****拟在******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江****公司厂区内兴建******年产6000t电池级碳****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7°49'14.5"、东经114°58'50");该项目总投资3897.92万元,利用厂区一栋单层已建生产车间进行生产线建设,并在车间南侧配套建设蒸发器,总占地面积约2056平方米,项目所在地块使用权属归****所有,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合法。本项目主要从事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6000t,副 产 品硫酸钠11520t。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790-****185
联系人:刘水金 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南源路1111号
邮编:338004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金环****公司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51号)
地址:**省**市**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151****6955
E-mail: ****@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