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LED灯具及发光组件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LED灯具及发光组件项目
项目概况:****是一家专业从事LED照明产品、灯具配件等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2015年,****分别投资9亿元和30亿元,建设年产2亿套LED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和**LED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同年7月和11月分别取得了****分局的批复(余高环审字〔2015〕25号、42号)。2016年11月,****环保局以余环高字〔2016〕1号文通过年产2亿套LED照明灯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LED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正在建设。
****根据市场需要,拟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整合并改建,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年产1.2亿m2铝基板生产线,并对相应的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项目资料初步分析――现场踏勘、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发布公告收集公众意见——现状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对策分析综合论证――提出减缓环境影响建议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书信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区**路1688号
邮编:338018
联系人:严青150****7258
****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