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6〕1号)精神,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第二批**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以下简称“育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A类项目。主要以高等院校、****医院,以下同)为依托,重点支持处于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科技人员。
B类项目。一是支持企业青年科技人员,二是支持技能型科技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中任职,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且聘在技能岗位的青年技能型科技人员。
支持在闽台籍青年科技人员申报育成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有坚实的理论或实践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
2.截至2026年2月,申请者男性未满32周岁,女性未满35周岁。B类申请者中的技能型科技人员,年龄可以放宽3周岁。台籍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A类申请者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B类申请者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
4.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在**省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在依托单位)。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的,原则上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同时还需是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建有研发机构并开展研发活动,申请人应是企业核心技术团队成员,是企业重点培养的科研或技术骨干。B类申请者中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的技能人才,应当是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且聘任在技能岗位。
5.申报人尚未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已入选**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推荐工作通过**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cn/rcps,以下简称“平台”)在线办理。在线申报材料经****科技局后,由用人单位导出非正式申报表(需申报人签字及用人单位盖章),与附件材料合订胶装一式两份,以及“综治审核情况、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原件一式一份,报送至推荐部门。其中属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科技部门推荐;高校、市属单位、****实验室等由本单位负责推荐。
各推荐部门应从严把关,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姓名,申报类别,对推荐人选综治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的说明,对依托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且建有研发机构并开展研发活动的说明,对B类申请者中的技能人才的说明等)。申报材料和推荐函应于2026年3月2日上****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组织专家遴选,通过后将向省科技厅推荐参评对象。
四、联系方式
1.****科技人才与对外**科:
温宽昌,0595-****9330,******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801室
2.平台系统操作咨询指导及技术支持:
0591-****2011、****2800
附件:**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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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