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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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采购活动公正公开,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我部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144.00万元
四、项目概况:我部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一家企业,与企业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由企业委派8名安保人员(要求为退役军人),为我部提供安保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预算约72.00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标书代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军队采购不良记录名单,给予相应处罚)。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11日。
七、预计采购时间:2026年3月上旬。
八、有关说明:供应商对本次公示的采购信息及采购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亦可通过填报附件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意见建议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做书面或电话回复。
九、联系方式:霍先生,电话:076****0011
房先生,电话:076****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