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应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2)项目概要
****拟在****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路以北投资60000万元建设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项目拟**厂房,办公区等,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00万平方米线路板、3120万件真空镀铝灯身、3120万件真空镀灯护罩的能力。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酸碱废气(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氨气)、有机废气、甲醛和粉尘等;废水主要为刷磨废水、油墨废水、一般清洗废水、络合废水、有机废水、含镍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噪声主要是风机、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干膜、废胶片、边角废料、布袋收尘灰、废活性炭、废油墨、废电路板、牛皮纸、木板、铝片、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物、各种废液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风险为可能存在的盐酸泄漏事故排放等引起的地表水、土壤、环境空气以及地下水污染。建设单位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减少到可接受范围。
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项目资料初步分析――现场踏勘、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内容――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单位发布公告收集公众意见——现状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对策分析综合论证――编制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报告书简本、汇总分析公众意见――提出减缓环境影响建议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书信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路以北
邮编:338000
联系人:刘志强 联系电话:138****9936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洪都北大道528号**公寓3-3-1401****办事处)
邮编:330029
联系人:生云鹏 电话:0791-****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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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