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黑河—大庆天然气管道工程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肇州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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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关于**—**天然气管道工程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27 17: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天然气管道工程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日。

电话:0451-****3060 传真:0451-****3060

通讯地址:**省****岗区海星街3****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150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见

1

**—**天然气管道工程

**省**市、**市、**市、**市

****

****

该项目为**工程,位于**省**市、**市、**市、**市境内,起点为中俄东线0#阀室,管道沿线途经**市的**区、**县、五**池市,**市的**县、**县,**市的**县、**县、**市、**市,**市的**县等4市10个县(市、区),终点为**联络站,与中俄东线总体并行。本项目**天然气管道约580千米,设计压力12兆帕,与已建中俄东线组成联合运行系统,设计输天然气量480亿立方米/年,中俄东线0#阀室至**首站管道长约9.63千米、管径D1422毫米,**首站至**联络站管道长约570.37千米、管径D1219毫米。管道主要采取埋地式敷设,一般地段埋深不小于1米。工程设置站场5座,3座分输压气站利用中俄东线现有站场扩建,为有人值守站,五**池分输压****处理站1座,各站场其余生活用水、排水及危险废物贮存均依托现有工程;2座清管站利用中俄东线现有阀室扩建,为无人值守站,**22.5立方米清管废渣排污池2座;各站场均为电采暖。工程设置阀室18座,其中**9座,利用现有工程扩建9座。**施工便道58.8千米,整修既有道路137.18千米。本项目占地面积1953.326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3664公顷,主要为永久基本农田;临时占地面积1942.96公顷,主要为耕地和林地。本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尽可能减少临时工程对耕地、林地的占用。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减少施工占地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开工前聘请专业技术单位对工程占地范围进一步开展重点野生动植物的详细调查,做好施工人员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擅自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野大豆、**杜鹃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樟子松等易危野生植物,应通过采取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作业方式等措施,避免占用;加强跟踪观测,必要时进一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防止施工期间活动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进一步优化施工工期,开挖穿越基本草原段施工应避开牧草生长旺盛的季节(6月—8月),开挖穿越河流和湿地段施工优先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开挖穿越耕地管段施工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减轻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影响。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施工迹地等区域实施复耕或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统筹考虑管道保护要求,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野化”群落。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基本草原、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湿地等区域的管段,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并依法履行必要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开工建设。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工程除AA004—AA005管段采取开挖方式外,其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管段均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穿越******自然保护区施工时间应避开野生动物的迁徙期、繁殖期,施工期废水、废渣不得排****自然保护区。

(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回用,防止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污染,避免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减轻水土流失产生的危害。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涉及穿越大、中型河流9处,其中采用定向钻+开挖方式穿越大中型河流3处,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大中型河流6处,穿越河流采用围堰导流的方法分段进行开挖,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河床原貌。定向钻泥浆暂存于泥浆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废弃泥浆交有能力单位进行处置。禁止泥浆排入地表水体,施工结束后对泥浆池进行覆土恢复原貌。清管试压废水收集后重复使用,末段试压水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拉****处理厂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屯防渗旱厕或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拉运处理。运营期,五**池分输压气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绿化,剩余部分定期拉****处理厂处理。

对清管废渣排污池实施重点防渗,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遮盖措施;建材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运营期,加强运营期管理,采用密闭输气工艺,通过立管对天然气进行放空,针对全线站场计划内放空天然气,具备条件的采取移动式车载回收装置进行回收。站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站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料、废弃泥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油漆桶及油漆沾染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点),清管废渣暂存在排污池,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滤芯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点),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管道设计,增强本质安全,严格落实管道内、外的防腐措施,对管道定期检测和维护,安装监控系统及紧急截断系统,各监控阀室设置远程终端装置,确保事故状态下可紧急截断,环境敏感区段管道适当增加壁厚。对临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管段设置警示标识。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并定期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同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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