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5亿支18650型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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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渝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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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时间: 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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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5亿支18650型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部令第35号)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年产1.25亿支18650型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25亿支18650型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于新****园区阳光大道以南、**大道以西(东经115°0′37.25″,北纬27°51′18.71″。),项目所在地块使用权属归****所有,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合法;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及附属设施等20858平方米,购置4条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形成年产1.25亿支18650型高熔炉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选址位于新****园区阳光大道以南、**大道以西,使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营运期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正极片涂布干燥有机废气、电解液液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正极片涂布干燥有机废气、注液有机废气,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进行回收处理,废气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非甲烷总烃锂离子电池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间废气正常排放时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476m为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0.01252mg/m3,最大占标率0.63%。本项目对周边敏感点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且占标率均小于10%。总体来说,本项目不会改变周边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7200m3/a,拖布清洗废水量为为270m3/a,搅拌设备清洗废水576m3/a,合计8046m3/a,本项目搅拌罐清洗废****处理站物化工段预处理(采用“催化氧化+加碱调pH+絮凝沉淀”工艺),之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拖布清洗废水混合,****处理站生化工段(采用活性污泥法)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厂4万吨日处理能力的0.12%,处理后尾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袁河。

3、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0t/a,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委托****填埋场进行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主要为一般包装固废包括高温绝缘胶纸边角料、隔膜纸边角料以及废弃纸箱、胶带等外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并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回收站回收处置。

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来自极片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正、负极片、配料及投料过程产生的NMP空桶、电解液空桶、化学品包装袋盒、NMP废液(属于废有机溶剂类)、检测过程产生的不合格电池(属于编号HW49其他废物类)、以及配料设备清洁废抺布。NMP废液及NMP空桶、电解液空桶属于可再利用**,由相应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正负极片、废电池、废抺布等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进行处置。

本项目所产生各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项目风险评价为仓库区NMP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次生产物CO扩散可能引起的风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以降低风险事故对环境的污染和人员的伤害。为了减小环境风险,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投产前编制好事故应急预案,通过评审后,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同时做好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经常进行事故应急演习,做到有备无患。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为****年产1.25亿支18650型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符合国家、**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良好,有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在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在拟选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可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或环评报告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您是否了解该项目及建设内容;②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③您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现状的看法;④本项目投产后您最担心的环境影响是;⑤您对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⑥您是否同意项目的选址;⑦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八、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地址:新****园区龙腾南路

联 系 人:章保秀

联系电话:0790-****525

编制单位:******公司

电子信箱:****47058 @qq.com

联系电话:189****0411

联 系 人:方先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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