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5月17日我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0-****838****中心环保窗口)****503****管理科)
传真:0790-****576
通讯地址:**高新区春龙大道(33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1 | 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及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高新区南源路以北、**大道以西 | **** | ****监测站 | 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年回收加工20万吨废钢,主要加工回收合金废钢和碳素废钢废钢铁;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分期实施;一期废钢铁简单加工能力为20万吨/年,深加工生产线、实验中心和部分储运厂房作为二期工程内容。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生产工艺为:回收的废钢铁经过人工筛选、切割、起堆打包、压块后即****公司等企业。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年回收加工废钢20万吨,实际产量已经达到20万吨/年。 | 1、落实了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格栅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高新区污水管网;场地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抑尘,其余排入西南角浙赣铁路高新区市政雨水管网。 2、采取洒水和及时清扫场地、道路等措施控制厂区内扬尘。 3、采用减振和隔声等措施,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分选出的废旧塑料、橡胶等集中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定****公司;加工废钢时产生的金属尘泥、分选产生的含有有色金属等废渣分别集中收集、单独暂存,****公司;初期雨水沉淀池废渣和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5、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保护目标。 |
| 2 | **、下料中心及精加工、铆焊制造项目 | **高新区潭塘路以南 | **市****公司 | ****监测站 | 项目位于新****开发区潭塘路89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5°0′17.07″,北纬27°50′06″。企业原规划建设**、下料中心及精加工、铆焊制造生产线,现根据市场变化,**线建设取消。本次验收的项目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有1#****中心、铆焊线)和2#厂房(机械加工车间);辅助工程有供水供电设施、原料库及成品库(均在3#厂房)和行政后勤设施等;环保工程有工艺废气治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生产制造工艺为:以钢材为原料,以焊条、氧气、丙烷和二氧化氮等为辅料,经过下料(切割、剪、锯)、机械加工、铆焊制造和组装调试等工序生产产品。项目设计规模为年加工钢材2000吨,实际产能为加工钢材2000吨/年。 | 1、落实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高新区污水管网。 2、通过设置集气罩和采用加强通风措施控制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 3、采用减振、隔声和控制入厂的运输车辆等措施,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设置了固废储存场。钢材边角料****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尚未产生,废机油桶由机油供货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