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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首府6栋2单元业主:
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厅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房发〔2014〕445号)《****建设局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雅住建发〔2024〕9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该楼栋业主代表和花香首府小区业委会提出申请,****管理局、蒙顶山镇、槐溪社区、业主代表现场核查确认。该使用申请符合《**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建设局依法予以备案,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内容
花香首府6栋2单元更换货梯钢带。
二、本次使用维修资金列支范围
花香首府6栋2单元全体业主。
三、申请使用金额
本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金额约41400元(大写:肆万壹仟肆佰元整),最终以实际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四、公示时间
应急公示期为3天,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9日。
五、意见反馈渠道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835-****462,地址:**市**区江边街245号)。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划拨资金。
**市****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