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资****活动中心北侧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及交安设施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活动中心北侧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及交安设施分包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活动中心北侧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及交安设施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资****活动中心北侧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及交安设施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8.比选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8.1 比选申请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2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比选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比选申请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比选截止日前 10 日内。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将被否决;
10.比选申请人不****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比选申请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若无时间请备注时间(截图时间为比选截止之日前 10 日内)。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将被否决;
11.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最多 2 家(含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已经组成的联合体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本项目其他标段中成交;(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比选报名、递交比选文件等相关事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网络获取:比选申请人网络办理获取比选文件时,请通过邮箱:****@163.com获取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微信支付截图),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63.com。(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其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采购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2.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并盖公章:(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不需要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主管部门颁发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注: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通过邮箱****@163.com重新登记报名。3.本项目比选文件报名费为人民币300元整。(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得转让)标书代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0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市**区绿岛印象1-2号楼(商业)2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2月0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市**区绿岛印象1-2号楼(商业)2层
七、其他
(一)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6个月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3.近3年内在比选申请人(包括与本项目比选申请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比选申请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机关认定比选申请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比选申请人撤换的;
4.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5.借用他人名义参选的;
6.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比选文件要求的情形;
7.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选: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被同一法人(负责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其他组织;
4.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宝珠东路1****中心3栋2楼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28)****81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201号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28-****2716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