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2026-01# | |
| 宗地名称: | 用地类型: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土地面积:2323.69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4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新** | 批准机关:****政府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326BA0007 | ||
| 规划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面积:2323.69平方米 | 年限(年):40 |
| 地块位置:新**高桥镇烟村村六组 | ||
| 容积率:R≤0.26(按执法查处现状)% | 绿地率:L≤14.0(按执法查处现状)% | 建筑密度:JM≤22.5(按执法查处现状)% |
| 限高(米):H建筑高度控制在13.0米以内,建筑层数控制在二层以内。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7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7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缴纳金额:246.82万元 | |
| 起始价:246.82万元 | |
| 增价幅度:1.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 ****公司:是 |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 是否有底价:否 |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26-01#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2323.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高桥镇烟村村六组 | |||
| 主要用途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0.26(按执法查处现状)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22.5(按执法查处现状)% | |
| 绿地率(%): | 绿地率≤14.0(按执法查处现状)%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控制在13.0米以内,建筑层数控制在二层以内。米 | |||
| 主要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2323.69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6.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6BA0007 | |
| 起始价: | 246.8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地方国有企业参与土地竞买的,需主动申报,****政府同意,非地方国有企业参与竞买的应出具企业性质自查承诺,并将相关附件上传至资格审查附件列表中。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进行。各地块拍卖开始时间为:
2026-01#: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七、 拍卖标的物
拍卖标的物该宗地拍卖标的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起始价为196.09万元,土地竟得人必须连同购买本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该部分财产作价出让价格为50.73万元,本次拍卖最终起始价246.82万元(土地196.09万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50.73万元)。宗地出让土地面积2323.69㎡(折3.48亩),地上建筑物共计674.59㎡,其中(站房)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 213.01 ㎡,(加油棚)钢结构面积414.96 ㎡、(杂房)钢筋混凝土面积46.62㎡。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全额缴纳,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00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以上****储备中心交付给竞得人,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交付,土地交付时间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
3、以上地块成交后,****交易中心将宗地资料移交****开发利用和权益股,由竞得人依照本出让方案确定的******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凭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5、受让人应当按照公告约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土地出让价款并进行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不得闲置土地。如受让人违约,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本次出让宗地图蓝线范围内规划道路及基础设施(人行道、下水道管网、人行道道板砖等)除已修建的外其余未修建的由竞得人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管理的原则负责出资修建,县住建局负责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
7、竞得人自行向商务部门办理好《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后方能动工建设。竞得人所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我局将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8、交易服务费收费按《****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标准由买受人全额交纳。
九、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路141号;
联 系 人:肖峰
联系电话:137****300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6年01月27日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拍卖标的物
该宗地拍卖标的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起始价为196.09万元,土地竟得人必须连同购买本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该部分财产作价出让价格为50.73万元,本次拍卖最终起始价246.82万元(土地196.09万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50.73万元)。宗地出让土地面积2323.69㎡(折3.48亩),地上建筑物共计674.59㎡,其中(站房)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 213.01 ㎡,(加油棚)钢结构面积414.96 ㎡、(杂房)钢筋混凝土面积46.62㎡。
1、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预付款(含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全额缴纳,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00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以上****储备中心交付给竞得人,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交付,土地交付时间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
3、以上地块成交后,****交易中心将宗地资料移交****开发利用和权益股,由竞得人依照本出让方案确定的******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凭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5、受让人应当按照公告约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土地出让价款并进行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不得闲置土地。如受让人违约,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本次出让宗地图蓝线范围内规划道路及基础设施(人行道、下水道管网、人行道道板砖等)除已修建的外其余未修建的由竞得人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管理的原则负责出资修建,县住建局负责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
7、竞得人自行向商务部门办理好《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后方能动工建设。竞得人所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我局将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8、交易服务费收费按《****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标准由买受人全额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