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件汽车制动器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开发区(北纬27°49'58"、东经114°59'31"),项目总占地面积135087.82平方米,项目所在地块使用权属归****所有,并于2013年04月24日******局高新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高新国用〔2014〕字第527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合法;项目**生产车间、涂装及成品车间、产品研发楼、办公用房、生活配套用房和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附属建筑,新增总建筑面积达51800m2;项目总投资10008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制动器等零配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300万(套)件汽车制动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在施工期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有短暂的、局部的影响,经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可避免或减少对周围的不利影响,而且随施工结束这些影响也将随之消失。项目建成营运后的污染源主要为涂装车间所产生的涂装废气、半成品清洗废水、涂装废水、员工生活办公污水、各类设备噪声、废漆渣、废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等,经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后,可避免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使其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开发区****
联系人:陈正才
电话:181****8868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单位地址:**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冷诚
电话:0790-****807
Email:****@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⑴ 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⑵ 建设区域的环境特征;⑶ 项目建设与区域规划的相容性;⑷环境现状监测与分析;⑸环境污染影响分析;⑹布局合理性分析;⑺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⑻公众参与; ⑼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⑽环境影响缓解措施;⑾结论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具体形式、起止时间
调查范围:评价区域内,与建设项目投产后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环境影响有关的地区,包括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企业及地区各级主管机构。
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拟建项目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对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参与形式: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期限为2014年08月18日~2014年08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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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