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明新路(沧海路-世纪大道)和芙蓉路更新工程(设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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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明新路(沧海路-世纪大道)和**路更新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BDL****0008

项目名称:明新路(沧海路-世纪大道)和**路更新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381元

最高限价:315381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明新路(沧海路-世纪大道)和**路更新工程(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315381元

简要规格描述:明新路(沧海路-世纪大道)和**路更新工程(设计)。详细内容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案设计(含方案深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4日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操作指南:https://service.****.cn/#/knowledges/c㎡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网zfcg.****.cn上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

五、响应文件开启加急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在线询问及在线质疑操作方式

2.1.1在线询问

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对该项目进行在线询问及查看询问答复,访问路径如下: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2.1.2在线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在线质疑(需在线签章)并查看质疑答复,访问路径如下:
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2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因故无法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或解密失败,如已按规定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若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解密,上传并解密成功后,原“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评审时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加急标书代写

3.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政府采购网(zfcg.****.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具体要求及注册****政府采购网。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www.****.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打印查询网页并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6.采****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 ****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0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提起询问、质疑,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

3)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相关政策: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0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3792

质疑联系人:童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3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市高新区研发园C15幢12A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与喆、袁钦、杨利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9353

质疑联系人:陈俏

质疑联系方式:0574-****9353

3.****管理部门

名称:****政府****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4636;天谷CA 400-****-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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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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