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藤龙威材料城路口立交改造工程-通信管线迁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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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3-124********266776A-****1202-000001-4 | ||
| 其他 |
管线迁改招标文件
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水藤龙威材料城路口立交改造工程-通信管线迁改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1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1月9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11,第一章招标公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其它涉及内容相应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否 是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否 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2.现就《招标文件》P12,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4涉及内容相应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通信工程参建企业在粤登记****管理局颁发)。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5.1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标书代写 5.3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度不少于400万元的通信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均需满足)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均需满足)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均需满足)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通信工程参建企业在粤登记****管理局颁发)。(如为联合体,均需满足)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1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标书代写 5.3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均需满足)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1项通信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3.现就《招标文件》P2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4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5 人,招标人代表 0 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
4.现就《招标文件》P2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其它涉及内容相应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 10.5.2 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由于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故本项目不符合“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的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 |
......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报价文件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 10.5.2 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 |
5.《招标文件》P27,删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款第(2)内容:(2)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前附表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中评审标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名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款的规定,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修改为“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的评分标准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7.现就《招标文件》P8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4款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4.4 联合体 本款不适用本项目。 |
4.4联合体 本款补充第4.4.5、4.4.6项: 4.4.5联合体各方应当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分工和责任进行施工作业,若联合体成员中标后不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的分工约定,视为承包人违约,按22.1条处理。 4.4.6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按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分工和责任进行施工作业。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向各方支付进度款,联合体各方分别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
8.《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九: 承包人违约金一览表》的补充如下内容:
| 合同依据 |
违约内容 |
违约金标准 |
| 4.4.5 |
联合体成员中标后不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的分工约定 |
发包人要求联合体成员立即改正该行为,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分工和责任进行施工作业,且应向发包人支付超出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以外的工程合同价款 0.5%的违约金;被认定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联合体成员还应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
9.《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的补充如下内容:“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作出声明,须分别提交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10.《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授权委托书》的备注补充如下内容:“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11.《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补充如下内容:“注:如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的名称可以写(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并盖牵头人公章,也可以写牵头人名称并盖牵头人公章,不作强制性要求。”
12.《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补充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补充《附表五-1 近年完成的项目获奖情况表(如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表五-2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的备注补充如下内容:“3.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作出声明。”
15.《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一、投标函》的备注补充如下内容:“2.投标人应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含多招标类型组合的分项报价)。开标过程中,系统将公开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填写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将依据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填写的投标总价(如有澄清,则以澄清后价格为准)进行经济标评审。若上述公开内容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报的内容不一致,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16.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 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2026年 2 月1 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17.以上澄清修改的内容均已修改至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附件“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最新修改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的评分标准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地址:**市**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
| 联系人:余工、曾工 |
联系人:陈工、黄工 |
| 联系方式:0757-****6569、****6885 |
联系方式:0757-****3490-803/809 |
| 2026年1月27日 |
2026年1月27日 |
附件1: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的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技术文件(10.00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场内规划分析(3.00分) |
****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场内规划分析进行评分: 【合格】投标人提供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场内规划分析的,得3分; 【不合格】投标人未提供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场内规划分析的,得0分。 注:当评审专家对本项判为“不合格”或不得分时,评审专家需提供书面理由说明。 |
| 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3.00分) |
****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进行评分: 【合格】投标人提供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的,得3分; 【不合格】投标人未提供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的,得0分。 注:当评审专家对本项判为“不合格”或不得分时,评审专家需提供书面理由说明。。 |
|
| 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4.00分) |
****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进行评分: 【合格】投标人提供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的,得4分; 【不合格】投标人未提供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的,得0分。 注:当评审专家对本项判为“不合格”或不得分时,评审专家需提供书面理由说明。 |
|
| 商务文件(20.00 分) |
类似项目业绩 (3.00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通信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3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项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
|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2.00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完成的通信工程施工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2 分,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1)获奖以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扫描件。 (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以最高级别奖项对应分值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 (3)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等证明文件应体现获奖投标人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日期等重要内容;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重要内容的,需提供获奖证明的颁奖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施工合同或业主证明的扫描件予以补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质量类奖项不包括:非质量类(如:安全文明、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等)、工地类或科技类等非实体奖项(如:QC小组活动成果、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安全工地、詹天佑故乡杯等)、单项工程类(如装饰、园林等)、****协会****协会****协会****协会****协会颁发的获奖均不参与计分。处于公示期的奖项不予计分。 |
|
| 财务状况(2.00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情况: 1、成立时间三年以上的: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1600万元的,得2分;1000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1600万元的,得1.2分,其余情况得0分。 2、成立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值≥1600万元的,得1.2分;1000万元≤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值<1600万元的,得0.72分,其余情况得0分。 3、成立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一年营业收入平均值≥1600万元的,得0.72分;1000万元≤一年营业收入平均值<1600万元的,得0.43分;其余情况得0分; 4、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得0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已有年度的具备相关财务****事务所****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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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8.00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分) (1)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5项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2)项目经理业绩的岗位如有变更的以最后一次变更的人员为准。 2、其他管理人员(6分) 拟投入的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项目经理除外):(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1) 通信专业工程师(1人): 技术职称:具有工程类专业初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造价工程师(1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期内的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0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3)施工员(1人): 技术职称:具有工程类专业初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1)本项最高得8分。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6项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3)上述“造价工程师”属于工作重心不在施工现场的特定岗位,其他岗位人员统一纳入标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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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能力 (5.00分) |
投标人对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以承诺函的形式方式提交: 1、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5分; 2、1小时<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的,得4分; 3、2小时<服务响应时间,得3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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