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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金雅(南坑)35kV输变电工程-35kV****电站项目核准的请示》(靖电建设〔2026〕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南坑镇的供电需求,提高片区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金雅(南坑)35kV输变电工程-35kV****电站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县南坑镇南坑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35kV变电容量20MVA;配套建设系统通信工程;配套相应拆旧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841.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68.20万元,占项目电网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业主出资,****银行贷款。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相关文件是:******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72026XS****68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金雅(南坑)35kV输变电工程-35kV****电站项目
(此件主动公开)
****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金雅(南坑)35kV输变电工程-35kV****电站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本期建设规模(兆伏安,公里) | 总投资(万元) |
| 1 | ******金雅(南坑)35kV输变电工程-35kV****电站项目 | ** | 1.**35kV变电容量20MVA; 2.配套建设系统通信工程; 3.配套相应拆旧工程。 | 2841.00 |
| 合计 | **35kV变电容量20MVA;配套建设系统通信工程;配套相应拆旧工程。 | 284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