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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755033 | 建设单位法人:石磊 |
| 孙海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县石浦镇文旦港水产城内 |
| **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58-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9-N7729-其他污染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西沪港、蟹钳港 |
| 经度:121.76577 纬度: 29.5035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9 |
| 浙象环许〔2023〕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5940 |
| 228.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7550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设计研究院) |
| 123********043742U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监测中心****预报台),**华东测绘与****公司 |
| ****0200MB0N216461,****0206MA2GR44B9A,123********397713E,913********480446R | 竣工时间:2025-10-0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art/2025/12/26/art_1211_200628.html |
| **海洋生态修复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海洋生态修复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包括项目一位于**港中部的西沪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包括**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生物礁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修复工程;项目二为位于岳井洋北部的蟹钳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包括**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修复工程;项目三为生态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环评变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除互花米草1649.11万平方米、潮间带生物多样性提升81.00万平方米、潮沟疏通224.1万立方米、微地貌改造吹填围埝45.45万平方米、新增牡蛎礁投放83.20万平方米、堤前植被种植修复44.70万平方米、海堤修复10.18千米,岸滩清理4.45万平方米等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一位于**港中部的西沪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包括**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生物礁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修复工程;项目二为位于岳井洋北部的蟹钳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包括**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修复工程,其中蟹钳港**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新增潮沟疏通工程与微地貌改造吹填围埝工程;项目三为生态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已新增部分监测与评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除互花米草1648.86万平方米、潮间带生物多样性提升81.00万平方米、潮沟疏通302.28万立方米、微地貌改造吹填围埝51.31万平方米、新增牡蛎礁投放83.2万平方米、堤前植被种植44.70万平方米、海堤修复10.26千米、岸滩清理4.45万平方米等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
| 项目变动为:清除互花米草减少0.25万平方米,潮沟疏通增加78.18万立方米,海堤修复增加0.08千米,微地貌改造吹填围埝增加5.86万平方米,新增部分生态监测与评估项目。本项目实际海洋生态修复总占地面积(含陆域面积、水域面积等)增加未超过30%。主要变动为潮沟疏通、微地貌吹填围埝、生态监测与评估。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前地形变化、施工设备工作裕量等因素,实际潮沟疏通量有所增加。由于原抛泥区关闭等客观原因,潮沟五及蟹钳港新增潮沟疏通疏浚物就地微地形改造。根据《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由于项目方案调整导致区域工程实施范围、位置发生改变,前期的生态修复监测范围难以满足调整后需求,因此,增加部分生态修复监测调查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方案潮沟疏通采用抓斗式挖泥船,环评变更后,5#和11#潮沟疏通采用绞吸式挖泥船,其余潮沟采用抓斗式挖泥车。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施工过程中,潮沟五及新增潮沟开挖主要采用250型长臂水陆挖机开挖,开挖土方经水挖多次翻运到微地貌改造吹填围埝工程各修复区填土,微地貌改造采用水陆两栖挖机,生态护坡采用单排和双排松木桩护滩。 |
| 潮沟五及新增潮沟开挖主要采用250型长臂水陆挖机开挖,微地貌改造采用水陆两栖挖机,生态护坡采用单排和双排松木桩护滩。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效率考虑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互花米草处置单位为**天****公司。(2)潮沟疏浚物倾倒至虾峙门口外疏浚物海洋倾倒区,蟹钳港新增潮沟与潮沟五疏浚物用于周边微地貌改造。(3)西沪港与蟹钳港各设1处临时施工区,西沪港临时施工区包括生物礁预制场。临时施工区产生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互花米草处置单位由**天****公司调整为******公司。(2)西沪港潮沟疏浚物处理区调整为**水老鼠礁海洋倾倒区及岱**海洋倾倒区。蟹钳港新增潮沟与潮沟五疏浚物就地微地形改造,其余处理区调整为**市大陈**洋倾倒区。(3)本项目除生物礁预制场外不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不涉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生物礁预制场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混凝土搅拌系统,不产生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因此本项目实际无需设置沉淀池。 |
| (1)互花米草处置单位由**天****公司调整为******公司。(2)由于原疏浚物倾倒区虾峙门倾倒区关闭大陈北抛泥区4月15日关闭及桥梁通航限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西沪港潮沟疏浚物处理区调整为**水老鼠礁海洋倾倒区及岱**海洋倾倒区。蟹钳港新增潮沟与潮沟五疏浚物就地微地形改造,其余处理区调整为**市大陈**洋倾倒区。(3)本项目除生物礁预制场外不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不涉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生物礁预制场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混凝土搅拌系统,不产生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因此本项目实际无需设置沉淀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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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滩涂清理杂物、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互花米草刈割等产生的互花米草,运送至**天****公司进行处置,不随意弃置;废水处理收集的浮油,按危废进行管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疏浚土运送至指定的海洋倾倒区进行倾倒,疏浚土倾倒参照《海洋倾倒物质评价规范-疏浚物》(GB30980-2014)中的疏浚物类别化学评价限值执行。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滩涂清理杂物、垃圾,集中收集后已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中清理的蟹笼已统一装车运输至**石浦****公司进行回收处理。互花米草处置单位由**天****公司调整为******公司,已及时清运进行垃圾**化利用处置;施工期无生产污废水,无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油。原疏浚物倾倒区虾峙门倾倒区关闭,西沪港潮沟疏通工程疏浚物倾倒至水老鼠礁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和**岱**部海洋倾倒区;蟹钳港潮沟一~潮沟四的疏浚物倾倒至**市大陈**洋倾倒区;大陈北抛泥区4月15日关闭及桥梁通航限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蟹钳港新增潮沟与潮沟五的外抛淤泥调整为就地微地形改造。需倾倒的疏浚物已在取得相应倾倒许可证后倾倒。 |
| 1 | 本项目必须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海域生态方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避开工程海域鱼类产卵高峰期,避开台风等恶劣天气);加强施工船舶管理,严禁倾倒各种垃圾或排放未达标的废水。根据环评分析和相关要求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做好对工程周边水产种质**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保护;确保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潮沟疏通疏浚物外运等涉及到经过水产种质**保护区的施工活动其施工期应尽量避开保护区特别保护期。做好施工期的海水环境跟踪监测与环境监理工作。对施工期附近水域开展生态环境及渔业**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及渔业**的实际影响。 陆生生态方面,在施工生产设施区临时建筑物进行护坡和排水沟设计等水土流失防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施工人员砍伐植物、捕捉、猎杀野生动物和鸟类。应合理组织使用临时施工用地;施工用地完成后应立即恢复。 | 本项目已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海域生态方面,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避开工程海域鱼类产卵高峰期,避开台风等恶劣天气);已加强施工船舶管理,严禁倾倒各种垃圾或排放未达标的废水。已根据环评分析和相关要求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如潮间带生物投放)。已做好对工程周边水产种质**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保护;确保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潮沟疏通疏浚物外运等涉及到经过水产种质**保护区的施工活动,其施工期已尽量避开保护区特别保护期。已委托****等第三方检测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海水环境跟踪监测,已做好环境监理工作。已委托****等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施工期附近水域开展生态环境及渔业**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及渔业**的实际影响。 陆生生态方面,施工期生活与办公场所租用附近民房,除生物礁预制场外不设施工临时场地,生物礁预制场已落实相应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已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砍伐植物、捕捉、猎杀野生动物和鸟类。施工期生活与办公场所租用附近民房,已合理组织、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生物礁预制场在完工后已进行场地恢复。 | |
| 2 | 本项目必须加强对鸟类的保护工作。尽量避免在施工工区全面铺开作业,建议分区域分时段施工,避免夜间施工,以减少对鸟类栖息、觅食等的影响;做好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鸟类保护意识,严禁捕杀;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避免对鸟类造成惊吓,保护鸟类生境。 | 施工期分区域分时段施工,不涉及夜间施工,以减少对鸟类栖息、觅食等的影响。已做好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鸟类保护意识,严禁捕杀。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对鸟类的干扰。已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避免对鸟类造成惊吓,保护鸟类生境。 |
| 1 | 本项目须加强溢油风险防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防污机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船舶操作,做好施工船舶的维护工作,避免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施工船舶配备一定的溢油应急物资(围油栏、吸油毡等)。 | 本项目加强溢油风险防范管理,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防污机制,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船舶操作,做好了施工船舶的维护工作,已避免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施工船舶配备了吸油毡等溢油应急物资。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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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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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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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评分析和相关要求开展海洋生态补偿,环评中海洋生态补偿313.58万元。施工生产设施区用地完成后应立即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根据环评分析和相关要求开展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生态补偿纳入总体工程投资,其中潮间带生物投放苗种费约705万)。施工期生活与办公场所租用附近民房,除生物礁预制场外不设施工临时场地,生物礁预制场在完工后已进行场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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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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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须做好雨污分流;施工期生产污废水需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2020)标准回用于生产及场地绿化和洒水抑尘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并定期清运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处理厂处理,清运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的三级标准。施工期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搅拌系统。根据《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和《73/78防污公约》,船舶含油污水禁止排入海域,由具有资质单位回收,不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执行收集后委托专业清污单位运至岸上处理,不排放。(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船舶及机械设备尾气、车辆运输及堆场扬尘,应采取定期洒水,加强施工船只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堆场加盖防尘网等管理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3)本项目必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及保养,避免夜间施工,尽量分散施工。确保施工时厂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做好雨污分流;施工期除生物礁预制场外不设其他施工临时场地,无施工期生产污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作为住房及办公用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本项目生物礁预制场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不设混凝土拌合站,不产生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后已委托****公司和******公司接收处置,不排放。(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船舶及机械设备尾气、车辆运输及堆场扬尘,已采取定期洒水,加强施工船只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堆场加盖防尘网等管理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3)本项目已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已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已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未在夜间施工,已尽量分散施工,确保施工时厂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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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