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司(招标人)拟对 ******公司供电系统110kv变电所预防性试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司供电系统110kv变电所预防性试验项目
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 1个标包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服务地点:******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甲方通知3天内到场进行试验并记录原始数据,试验完毕后,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一式两份报告原件。
7.验收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且符合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要求。
二、招标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110kV变电所供电安全,按照国家《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对公司所属矿110kV、10kV电气设备及各项保护调试等项目进行预防性试验。
试验主要项目如下:(1)GIS试验项目(5间隔);(2)主变压器试验(容量20000kVA 2台);(3)变压器微机保护试验;(4)微机保护试验 (110kV保护装置共5台);(5)110kV避雷器 2组;(6)110kV变电站接地防雷系统测试;(7)110kV 2台PT。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书要求。
三、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要求和条件。****集团****公司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和******公司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人/成交人。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请你单位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02 月 01 日 12 时 00分(**时间、下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
2.如未注册,请登录www.****.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
3.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05 日 15 时 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标书代写
(注: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须办理手机扫码签章功能或者是办理CA锁,其中采购、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电子标服务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招 标 人: ******公司
地 址:**省**市**县招贤镇丈招路188号
联 系 人: 边工
电 话:157****5644
技术联系人: 杨工
电 话: 151****8313
3. 平台服务机构:****
联 系 人: 崔工
电 话: 0551-****1357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公司供电系统110kv变电所预防性试验项目(项目编号:****) 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2条的资质等级进行修改
由“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改为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如下调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2026-02-01 12:00延期至2026-02-02 12: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6-02-05 15:00延期至2026-02-06 15:00。
此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澄清!
**省优****公司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