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项目
首次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收到财政的投诉处理决定书,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现对原中标结果更正如下:
原中标结果:
(一)供应商名称:**市****公司(标段三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市******社区龙飞大道333号启迪协信4栋1320-1324
中标(成交)折扣率:0.15
(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本项目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市****公司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3000元。
更正为:
(一)供应商名称:****(标段三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厦西座第8层
中标(成交)折扣率:0.23
(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本项目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市****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3000元。
更正日期:2026年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市大鹏****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质疑咨询电话:0755-****319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管委会2303室
联系方式:****6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心,具体由****组织实施
地址:**市大鹏****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
联系方式:0755-****3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0755-****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