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需开展****年产1万吨纳米硅及其产业链延伸电子CMP抛光液项目(一期)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成后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纳米硅及其产业链延伸电子CMP 抛光液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工业园DW-05-03-1地块;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2264.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41.97平方米,年生产10000吨纳米硅溶胶、1000吨电子CMP抛光液,19816吨副产品A和73456吨副产品B。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5%。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链接进行查看: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https://pan.**.com/s/1xGAzPafJGvnRu2HClQ8cZw 提取码: 6i5e。纸质版征求意见稿可前往建设单位查阅。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9218;
联系地址:**市**县大****工业园办公室三楼320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及其格式详见附件。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针对公众意见表相关内容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公众均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0日(10个工作日内,信面以邮截日期为准)。
建设单位:****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