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设施提升改造

审批
江苏-常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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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7

项目名称 废气设施提升改造
建设地点 ****开发区横林镇孟墅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沈志良
联系人 沈志良 联系电话 139****5511
项目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27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投资10万元,对厂内原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一车间压贴、倒角、封边产生的废气经过一套“水喷淋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锯板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2#、3#、4#、5#)排放;二车间封蜡废气先经过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上漆、固化、烘干废气一并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6#)排放,砂光、拉丝、开槽、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9根15m高排气筒(7#、8#、9#、10#、11#、12#、13#、14#、15#)排放。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4.3t/a,喷淋废液(HW49 900-047-49)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一车间压贴、倒角、封边废气采取水喷淋 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锯板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2#、3#、4#、5#)排放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二车间封蜡废气采取水喷淋 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6#)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上漆、固化、烘干废气采取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6#)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砂光、拉丝、开槽、抛光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9根15m高排气筒(7#、8#、9#、10#、11#、12#、13#、14#、15#)排放至大气中
固废 环保措施:
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4.3t/a,喷淋废液(HW49 900-047-49)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承诺:**** 沈志良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沈志良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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