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商业综合楼项目辅助用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审查,符合当地规划技术指标要求。****开发区国土空****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拟同意该项目办理规划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予以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子商业综合楼项目辅助用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单位:****
项目位置:**市**区**子**大道南侧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辅助用房为地上5层,地下2层,送餐通道1层。辅助用房基底面积1272.78㎡,建筑面积11091.4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662.30㎡,地上建筑面积6429.10㎡),送餐通道建筑面积99.68㎡。
总用地面积:13991.25㎡(20.99亩)
总建筑面积:30470.05㎡
基底面积:4881.54㎡
绿地面积:3079.48㎡
计容建筑面积:26217.39㎡(辅助用房部分层高为6.6米,超出4.5米的按照超过层高的倍数等比例增加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34.89%(规划条件要求:建筑密度 40.00%)
容积率:1.87(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 2.00)
绿地率:22.01%(规划条件要求:绿地率 15.00%)
机动车位:51个(配建地面充电车位8个)
非机动车位:328个(配建地下充电设施40个)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月5日(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4 ****985(法规科)
咨询联系电话:0874 ****466(建筑规划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