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我县餐饮消费活力,优化消费券发放使用效果,确保财政资金精准、高效、安全使用,切实惠及成规模、服务优、管理规范的餐饮企业,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本年度促消费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方式,确定一批具备一定规模、服务标准良好、管理规范的餐饮企业作为本次消费券活动的指定**商户,旨在提升消费券核销率与消费带动效应,更好地满足居民品质消费需求,促进我县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申请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餐饮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在**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实际经营,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且证照齐全、合法有效。
2.具备独立、****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接收活动相关款项。
3.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所产权清晰或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4.经营场所须具备同时接待不少于80人就餐的容量(以店内固定餐位数为准,需提供餐位全景照片),且场地布局合理,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要求,无拥挤隐患。
5.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记录规范。
6.近两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消费投诉纠纷、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以相关行政部门记录为准)。
7.承诺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遵守活动各项规则与管理要求。
8.具备接入和使用指定消费券核销平台的技术条件或学习能力,能够按要求进行系统操作、数据对接及结算。
9.承诺在活动期间配合开展相关宣传、监督、数据统计及效果评估工作。
1.企业自荐报名: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餐饮企业,按本公告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资格初审:县商务局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名单。
3.现场核查: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实经营规模、接待能力、卫生状况、消防安全等。
4.综合评审:根据初审、核查情况,结合企业过往经营表现、社会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
5.结果公示:将最终确定的入选企业名单通过****官网或其他官方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企业签订正式参与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至****
地 址:**县**镇科教路与阿拉塔大街交叉路口西120米处
联系人:梁国栋
联系电话:0472-****935
报送邮箱:****@163.com
(三)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县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商务局领取)。
2.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5.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体现经营场所面积、餐位全景图
7.承诺书(包含对提供资料真实性、符合参与条件、遵守活动规则的承诺)。
8.其他有助于评审的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申请企业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入选企业须严格按照活动规定使用消费券,不得变相涨价、降低服务质量或套取资金,如有违规行为,将立即终止**,并追回损失,并取消今后参与类似活动的资格。
3.本次活动财政资金规模有限,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企业数量及券种设置。
我们诚挚欢迎全县符合条件、诚信经营、有志于共同促进消费市场繁荣的餐饮企业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附件:1.**县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