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支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城市支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①针对已完成吸****公司的潜在投标人,原有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奖项、养老保险等相应材料在出具相应证明后,以上资料(业绩、奖项、养老保险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业绩要求(含勘察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人员业绩要求),要求业绩类别为排水工程,请****处理厂设计(****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勘察)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①满足,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满足,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2:我公司2023年承接了一个400万的道路设计,****公司能出证明说明该项目排水专业涉及的排水工程设计费占比为330万元,这个项目满足商务部分设计业结的要求吗
回复2:满足。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300万元及以上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提问3:我公司2024年承接了一个369万的小区设计,****公司能出证明说明该项目排水专业涉及的排水工程设计费占比为320万元,这个项目满足商务部分设计业绩的要求吗。
回复3:满足。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300万元及以上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提问4:经我方审慎核查,贵方发布的《**区城市支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其核心资格审查及评审条款存在系统性、指向性、排他性的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绝非一般性争议,而是涉嫌公然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关系企业“私人订制”的严重违规行为。此举严重践踏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破坏营商环境。我方现提出严正质疑,并要求立即纠正。
一、业绩设定刻意窄化,构成非法限制与歧视:招标文件将资格审查与商务评分中的“类似业绩”极端狭隘地限定为“排水工程”,完全无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管网勘察、设计、排查工作的通用技术属性。在市政、环保、水利、国土整治等多个领域,具备同等甚至更复杂管网工程实践经验的优质企业大量存在。贵方此举绝非基于项目实际技术需求,而是蓄意通过“专业类别”文字限定人为构筑竞争壁垒,精准排除其他领域的合格竞争者,直接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属于典型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商务评审条款“组合拳”精准定向,量身定做嫌疑确凿。商务部分高达30分的评审细则,是一套精心设计的“定向得分系统”:1.业绩门槛“定制化”:限定“排水工程”类别及特定合同金额,实则将市场上绝大多数综合型勘察设计单位的优质业绩排除在外,排斥意图昭然若揭。2.人员要求“画像化”:对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要求“注册证书+高级/正高级职称+特定专业+过往排水业绩”的苛刻组合,并设置高分权重。此类要求已远超本项目实际管理需求,条件组合之具体、罕见,足以精准“对号入座”——这绝非选拔人才,而是为特定团队的特定人员“锁定分数”。3.证书加分“排他化”:对“正高级职称”“一级造价工程师”等非本项目核心需求的证书设置高分,意在利用非普遍性资质制造不对等竞争优势,为个别投标人量身打造加分项。综上,该商务评分体系绝非“评标标准”,而是“内定路线图”,严重违背《招标投标法》第五条及第十八条关于公平竞争和禁止歧视性条款的规定。
三、商务分值权重畸高,刻意弱化技术竞争,操控评审结果:勘察设计招标的核心在于技术方案优劣与服务能力高低。贵方将商务部分分值占比设定为30%,刻意抬高过往业绩、人员背景等“存量”因素权重,同时弱化技术方案(30分)的核心决策作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预设的不合理商务门槛,确保即便技术方案平庸的意向中标人,也能凭借“身份”优势胜出,彻底架空技术评审的实质意义,是对招投标制度的公然嘲弄。
四、业绩年限设置违背行业常规,意图“筛选”特定潜在竞争者:将业绩有效期限严格限定为“2020年至今”,该年限短于行业通用惯例,且无任何合理依据支撑。其唯一合理解释是利用时间限制,进一步排除那些在更早周期内完成过大量同类优质项目、但近期无完全匹配业绩的资深企业,将竞争范围收缩至特定可控圈子。
严正结论与要求
贵方招标文件的上述条款,构成了一套环环相扣、互为掩护的违规排斥体系,量身定做特征极其明显,已触碰招投标法律法规红线,涉嫌存在利益输送及腐败风险。我方现提出以下不容妥协的最终要求:
1.立即废止当前存在歧视性、排他性的业绩规定、商务评审条款及不合理的年限要求;
2.重新发布符合法律法规、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的招标文件:
1.业绩要求应涵盖技术实质相同的同类市政、环境等工程;
2.商务评审应以项目实际需求为核心,大幅降低其分值权重并删除所有指向性条款;
3.业绩年限恢复至行业通用的3-5年。
最后警告
若贵方对我方基于事实与法律的严正质疑置若罔闻,拒绝在投标截止10日前的法定期限内作出实质性整改并书面答复,我方将视同贵方主动放弃自我纠正权利,并采取一切合法途径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标书代写
1.向**市****委员会、**市****管理局提交实名正式投诉,并提供完整证据材料;
2.****机关举报本次招标活动中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
3.保留通过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权利。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对项目进程的影响,均由贵方全额承担。我方敦促贵方悬崖勒马,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质疑方:潜在投标人
日期:2026年1月25日
我方的质疑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已经截图留档,如果到时候没有看到我方质疑,或者你们可以选软件版模式回复,我们都将视为贵方有意而为之,我们将进行检举投诉举报!
回复4:一、本项目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专项工程,技术重点涉及排水系统设计、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排查等专项技术。我方将“类似业绩”限定为“排水工程”,是基于项目实际技术需求的合理筛选,旨在确保投标人具备同类工程的专业经验,避免因技术适配性不足导致项目风险。市政、环保、水利等领域虽存在管网工程,但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具有专业性、系统性、政策性(如防洪排涝标准)等独特要求。其他领域业绩无法直接体现投标人对排水专项技术的掌握能力,因此不构成不合理限制。
二、商务评分中设定“排水工程”类别及合同金额门槛与项目预算规模匹配,不存在排他性。本项目涉及勘察、测量、设计等多个专业,**条件限制,具有复杂的地质和水文条件,项目情况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项目总负责人要求较高。设本项目后期涉及估算编制、概算编制、管线迁改方案投资控制、项目负责人需管理项目的造价工作,控制项目的投资成本,保障项目良好的经济效益,故项目负责人设置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加分,并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
三、本项目评分权重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范本编制,范本文件内技术部分一般不高于30分,商务部分一般不高于40分。而本项目分值设置并没有超过范本提示分数,不存在指向性条款。
四、本项目业绩年限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范本编制,范本文件内业绩年限提示:指投标截止日前3年及以上不包含投标截止日当年。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有效期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不存在排他性条款。标书代写
贵方有权依法向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我方将积极配合调查,若贵方采取媒体监督等措施,需确保信息真实、客观。因不实举报导致的法律责任,由贵方自行承担。
提问5:经我方审慎核查,贵方发布的《**区城市支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其核心资格审查及评审条款存在系统性、指向性、排他性的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绝非一般性争议,而是涉嫌公然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关系企业“私人订制”的严重违规行为。此举严重践踏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破坏营商环境。我方现提出严正质疑,并要求立即纠正。
一、业绩设定刻意窄化,构成非法限制与歧视:招标文件将资格审查与商务评分中的“类似业绩”极端狭隘地限定为“排水工程”,完全无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管网勘察、设计、排查工作的通用技术属性。在市政、环保、水利、国土整治等多个领域,具备同等甚至更复杂管网工程实践经验的优质企业大量存在。贵方此举绝非基于项目实际技术需求,而是蓄意通过“专业类别”文字限定人为构筑竞争壁垒,精准排除其他领域的合格竞争者,直接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属于典型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商务评审条款“组合拳”精准定向,量身定做嫌疑确凿:商务部分高达30分的评审细则,是一套精心设计的“定向得分系统”:1.业绩门槛“定制化”:限定“排水工程”类别及特定合同金额,实则将市场上绝大多数综合型勘察设计单位的优质业绩排除在外,排斥意图昭然若揭。2.人员要求“画像化”:对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要求“注册证书+高级/正高级职称+特定专业+过往排水业绩”的苛刻组合,并设置高分权重。此类要求已远超本项目实际管理需求,条件组合之具体、罕见,足以精准“对号入座”——这绝非选拔人才,而是为特定团队的特定人员“锁定分数”。3.证书加分“排他化”:对“正高级职称”“一级造价工程师”等非本项目核心需求的证书设置高分,意在利用非普遍性资质制造不对等竞争优势,为个别投标人量身打造加分项。综上,该商务评分体系绝非“评标标准”,而是“内定路线图”,严重违背《招标投标法》第五条及第十八条关于公平竞争和禁止歧视性条款的规定。
三、商务分值权重畸高,刻意弱化技术竞争,操控评审结果:勘察设计招标的核心在于技术方案优劣与服务能力高低。贵方将商务部分分值占比设定为30%,刻意抬高过往业绩、人员背景等“存量”因素权重,同时弱化技术方案(30分)的核心决策作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预设的不合理商务门槛,确保即便技术方案平庸的意向中标人,也能凭借“身份”优势胜出,彻底架空技术评审的实质意义,是对招投标制度的公然嘲弄。
四、业绩年限设置违背行业常规,意图“筛选”特定潜在竞争者:将业绩有效期限严格限定为“2020年至今”,该年限短于行业通用惯例,且无任何合理依据支撑。其唯一合理解释是利用时间限制,进一步排除那些在更早周期内完成过大量同类优质项目、但近期无完全匹配业绩的资深企业,将竞争范围收缩至特定可控圈子。
严正结论与要求
贵方招标文件的上述条款,构成了一套环环相扣、互为掩护的违规排斥体系,量身定做特征极其明显,已触碰招投标法律法规红线,涉嫌存在利益输送及腐败风险。我方现提出以下不容妥协的最终要求:
1.立即废止当前存在歧视性、排他性的业绩规定、商务评审条款及不合理的年限要求;
2.重新发布符合法律法规、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的招标文件:
1.业绩要求应涵盖技术实质相同的同类市政、环境等工程;
2.商务评审应以项目实际需求为核心,大幅降低其分值权重并删除所有指向性条款;
3.业绩年限恢复至行业通用的3-5年。
最后警告
若贵方对我方基于事实与法律的严正质疑置若罔闻,拒绝在投标截止10日前的法定期限内作出实质性整改并书面答复,我方将视同贵方主动放弃自我纠正权利,并采取一切合法途径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1.向**市****委员会、**市****管理局提交实名正式投诉,并提供完整证据材料;
2.****机关举报本次招标活动中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
3.保留通过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权利。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对项目进程的影响,均由贵方全额承担。我方敦促贵方悬崖勒马,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质疑方:潜在投标人
日期:2026年1月25日
回复5:同回复4
提问6:勘察设计业绩要求类型为投资金额 12000 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排水工程,请问排水工程的定义是什么一个道路项目,设计费500万,其中包含排水管网建设,这样的项目是否符合一个房建小区项目,设计费500万,其中也包含排水管网项目,这种项目是否也符合
回复6:本项目为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问题。①符合。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300万元及以上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②符合。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300万元及以上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提问7:请问招标人:本项目是不是***************。
回复7:此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做答复。
二、补遗部分:
1、将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项目业主为**市兴荣****公司”更改为“项目业主为**市******委员会”。2、因本次补遗通知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故开标时间不做更改。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