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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公明街道下村第五工业区12号C栋、15号物业租赁公开征集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1月2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2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下村社区第五工业区12号C栋:**省**市**区河堤路下村第五工业区 2、下村社区第五工业区15号:**省****社区第五工业区 |
| 面积/数量 | 1、下村社区第五工业区12号C栋:3677.92平方米 2、下村社区第五工业区15号:3443.36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资产性质_房屋建筑物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原则上不允许。 | 出租期 | 6年((固定期3年,活动期3年)) |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 招租底价 | 34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前三年租金无递增,后期每三年递增5%,即:第四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5%,第四、五、六年保持一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综合(综合楼) |
| 履约条件 | 使用要求如下 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小组,****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依法经营要求: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装修要求及说明: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 ||
| 其他补充说明 | 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公司租赁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深交易〔2025〕1号)、《****公司财产租赁工作指引》(深光集体〔2025〕1 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对该集体物业通过意向征集的方式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的意向登记,以下为相关信息补充。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 (一)建筑状况 本租赁项目总建筑面积合计为7121.28平方米,包括2栋物业,其中,第五工业区12号C栋,共3层,建筑面积合计3677.92平方米;第五工业区15号,共3层,建筑面积合计3443.36平方米。建筑为框架结构。 (二)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三)消防手续情况 主体消防:无 特别说明: (四)抵押、查封情况:无 (五)物业其他情况 1.电梯:有1台; 2.派遣人员:无 3.变压器:有500kva; 4.其他情况:①原****公司的租赁关系自2026年1月31日起解除,但新承租方须继续按原有租赁标准和条件承接现有三户次承租方原所签订的三份租赁合同,履行对该三户次承租方的承接义务,届时由各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相关租赁关系转移手续。②原承租方留下的残值,由双方协商;原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投入的固定设备、装修装饰等不可移动资产(简称“残值”),其归属及处置方式由原承租方与新承租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计算租金面积 7121.28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七)租金递增情况:(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5%)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前三年租金无递增,后期每三年递增5%,即:第四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5%,第四、五、六年保持一致。 (八)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6年1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原租赁合同于2026年1月31日正式解除,双方租赁关系自该日起终止。 (九)原租方名称(如有):**市顺****公司 (十)出租物业使用现状:出租使用中 (十一)关于优先承租权的风险提示:若原承租人未按本招租公告要求参与意向登记的,则出租方有权视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相关风险概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首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或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 物业管理费 | 无 |
| 水费 | 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 | 电费 | 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 |
| 其他 | 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 ||
| 公告期满,仅有两家报名者 | 采用竞价方式 | ||
| 公告期满,有三家及以上报名者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重新招租,变更招租条件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主体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6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证明。 二、信誉要求: ****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n/shixin/)。 ****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三、其他要求: (一)在近三年内意向承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二)非联合体投标。 (三)未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交易情形。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意向承租方须需提交以下意向登记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后上传): 1.《意向登记表》[需按附件的内容填写,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的扫描件]; 2.意向承租人的****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的扫描件]。 3.《承诺函》(需按附件的内容作出承诺,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的扫描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 6.****总局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cn/chinatax/c101249/n****011502/index.html,盖单位章)。 7.证明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9.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特别提示: 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意向登记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公司委托,本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意向登记材料进行齐全性核查。材料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在收到意向登记材料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意向方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时限。 特别说明: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即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意向登记材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征集期限截止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性进行形式核查后,并将意向申请及形式核查****公司,****公司对意向承租人的进行正式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的交易方式,****公司资格审查结果,依据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竞标意向承租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3.****公司确定资格通过名单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通知意向承租人。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35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光****社区****科技园A3栋9楼 |
|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方式 | ****2460,191****4410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交易依据说明: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公司租赁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深交易〔202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共**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条件说明: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标的物瑕疵风险说明: 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意向登记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消防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参加物业招租意向登记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5.主体结构验收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合规经营风险说明: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装修及改建风险说明: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不可抗力风险说明: 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风险说明: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违约事项说明 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面积事项说明 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交易平台免责声明: 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章指意向承租人经备案的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替代。按照意向登记材料要求,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予以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14.响应有效期:从意向承租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有效,如谈判应答方被确认为中标(或成交)人,该有效期将延至租赁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15.物业交付风险说明:该物业原承租方仍在使用中,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是2026年1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原租赁合同于2026年1月31日正式解除,双方租赁关系自该日起终止。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物业承租资格,原承租方未能按期搬迁并未向招标人交还租赁物业的,招标人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在原承租方与新承租方完成残值交接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确定的新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届时未能按期交付,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招标人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招标人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承担其它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