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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社区、****社区、****社区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作为萝岗**外环路与外环路A线立交工程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元贝路以东、济广高速两侧(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1545公顷(47.317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10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9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工作安排时间。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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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