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2026**新春灯会商业活力,丰富文旅消费场景,优化商业业态,******公司(征集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项目招商运营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6**新春灯会游园活动及二销招商运营项目,采用“白+黑”全时段运营模式,规划招商50****商铺,灯会涵盖主题灯组配套、市集、展演、互动等板块,满足游客多元需求。
二、招商运营原则
本次征集旨在引入具备综合实力、**整合能力及创新运营理念的专业单位,全面负责2026**新春灯会游园活动及二销业务的招商规划、运营管理、营销推广及物业维护等工作。
三、征集内容
应征单位承接以下业务:1.****商铺落位方案;2.优质商户招募、签约及落地;3.商户管理、客诉处理等日常运营;4.线上线下营销推广及活动策划;5.公共设施设备维护;6.园区安全及环境卫生管理。另可结合优势提出创新运营方案。
四、**方式
(一)**模式
本次**采用“成本包干 + 超额分成”的整体委托运营模式,征集方将项目游园活动及二销的招商运营工作整体委托给应征单位负责。
(二)成本投入要求
经征集方多方询价核算,本次项目招商运营基准成本为 296191元(具体成本构成详见附件《2026**新春灯会游园活动及二销招商运营清单》)。应征单位需按本公告及征集方要求,完成项目全周期招商运营工作,确保达到约定运营效果,且实际投入成本不低于上述基准成本金额(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招商推广费、运营人员薪酬、设施设备维护费、安全保障费、营销活动执行费等)。应征单位需在响应方案中详细列明成本投入明细及保障措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收益核算与分成规则
收益定义:本次**核算收益为项目游园活动及二销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营业收入(扣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后);
成本回收:项目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回收应征单位实际投入的基准成本(最高不超过296191元);
超额分成:当项目总收益扣除应征单位基准成本后产生盈余时,盈余部分由征集方与应征单位按约定比例分成;
分成约定:应征单位需在响应方案中明确提出具体分成比例建议,并详细阐述该比例对应的商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核算周期、付款方式、履约保障措施、双方权利义务等),征集方将结合方案可行性、分成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分成比例;
核算周期:收益核算按天统计、活动周期结束时结算,应征单位需定期向征集方提交收益明细及相关凭证,双方核对确认后按约定执行付款。
(四)特殊约定
若项目总收益未达到应征单位投入的基准成本,差额部分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征集方不予以补偿;
应征单位需承诺严格****园区运营管理规范、安全标准及业态要求,确保项目运营合规有序;**期限与灯会运营周期一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期间应征单位需接受征集方的监督指导。
五、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资质要求
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商业运营管理、招商服务、餐饮管理、市场营销、文旅项目运营等相关内容之一,具备开展本项目所需的合法经营资质。
(三)业绩要求
具备类似游园活动、灯会庙会、商业市集等项目的招商运营经验,需提供过去 1-3 年内承接的类似性质项目业绩证明。
六、征集时间与方式
(一)方案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1日17:00 前。
(二)递交地点
**省**市**区沈家坝街22号******公司。
(三)递交方式
应征单位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方案 1 份(正本)及电子版方案(U盘存储,含完整方案文档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1份,所有文件需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应征单位公章。递交方式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未送达视为无效)。
七、其他说明
应征单位提交的响应方案及相关材料均不予退还,征集方对所有应征方案拥有评审、借鉴、修改的权利;
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应征单位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征集****小组对响应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并另行通知签约事宜;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136****0396
联系人:黄女士
2026新春灯会物料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