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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磋商文件:
第六章评审方法3.3综合评审标准中,报价评审标准:
1.计算方式:以所有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效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分值。
更正为:
1.计算方式:以所有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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