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十里墩镇龙桥村原精华村部房屋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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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里墩镇龙桥村原精华村部房屋转让公告

挂牌价 20,000 元
保证金 1,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96.75m2
报名开始时间:2026-01-28
报名截止时间:2026-02-10 标书代写
公告截止时间:2026-02-10 标书代写

**市十里墩镇龙桥村原精华村部房屋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名称:

**市十里墩镇龙桥村原精华村部房屋。(标的编号:N0168FC260001)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坐落:**市十里墩镇龙桥行政村东村。

2、房屋面积:96.75㎡。

3、楼层:1/1。

4、结构:砖木结构。

5、状态:闲置。

6、其他情况:本次转让不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转让标的建于2000年,无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且不能办理过户等。通水、通电。

(三)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不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转让标的建于2000年,无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且不能办理过户等(关于此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投资风险,若成交后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交易所提交申请,由****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转让方

****。

四、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2、评估机构:****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芜成评报字[2025]第131号)。

5、评估对象:**市十里墩镇龙桥村原精华村部房屋。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9,737元。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人民币20,000元。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转让价款。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到****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买;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不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转让标的建于2000年,无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且不能办理过户等”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转让方、****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受让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因受让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意向受让方承诺:如转让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转让价款。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办理房屋移交之后,应保持合法、合理、安全的利用房屋,否则受到的损失(包括财产和人身)自行承担;对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等建设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不得实施。

(7)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占用的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受让方应服从征收政策,房屋的拆除补偿归受让方所有;房屋占用的土地被征收的补偿全部归产权方所有,受让方不得针对该土地被征收而要求任何补偿。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气及物业费(如有)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日后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挂牌信息

(一)挂牌公告期

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0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5)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0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买;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不含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转让标的建于2000年,无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且不能办理过户等”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转让方、****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受让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因受让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意向受让方承诺:如转让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转让价款。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办理房屋移交之后,应保持合法、合理、安全的利用房屋,否则受到的损失(包括财产和人身)自行承担;对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等建设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不得实施。 (7)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占用的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受让方应服从征收政策,房屋的拆除补偿归受让方所有;房屋占用的土地被征收的补偿全部归产权方所有,受让方不得针对该土地被征收而要求任何补偿。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气及物业费(如有)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日后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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