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中丞翰林时代16处住宅房产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转让标的共16处住宅房产,位于**市**区中丞翰林时代,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用途均为住宅,均为闲置状态,钢混结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 |
转让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 N0122FC260034 |
中丞翰林时代G1-1-101室 |
1/27 |
116.16 |
572,088.00 |
572,1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8:30至2026年2月11日8:30 |
| N0122FC260035 |
中丞翰林时代G2-2-201室 |
2/24 |
113.85 |
585,189.00 |
585,2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8:40至2026年2月11日8:40 |
| N0122FC260036 |
中丞翰林时代G6-2-201室 |
2/27 |
114.17 |
579,413.00 |
579,5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8:50至2026年2月11日8:50 |
| N0122FC260037 |
中丞翰林时代G6-3-2701室 |
27/27 |
99.58 |
515,327.00 |
515,4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9:00至2026年2月11日9:00 |
| N0122FC260038 |
中丞翰林时代G9-2-101室 |
1/27 |
115.46 |
568,641.00 |
568,7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9:10至2026年2月11日9:10 |
| N0122FC260039 |
中丞翰林时代G9-2-201室 |
2/27 |
115.46 |
585,960.00 |
586,0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9:20至2026年2月11日9:20 |
| N0122FC260040 |
中丞翰林时代G9-3-101室 |
1/27 |
100.89 |
496,883.00 |
496,9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9:30至2026年2月11日9:30 |
| N0122FC260041 |
中丞翰林时代G9-3-102室 |
1/27 |
117.51 |
578,737.00 |
578,8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9:40至2026年2月11日9:40 |
| N0122FC260042 |
中丞翰林时代G10-2-102室 |
1/27 |
115.32 |
567,951.00 |
568,0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9:50至2026年2月11日9:50 |
| N0122FC260043 |
中丞翰林时代G10-3-101室 |
1/27 |
100.76 |
496,243.00 |
496,3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10:00至2026年2月11日10:00 |
| N0122FC260044 |
中丞翰林时代G10-3-102室 |
1/27 |
117.36 |
577,998.00 |
578,0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10:10至2026年2月11日10:10 |
| N0122FC260045 |
中丞翰林时代G11-1-1802室 |
18/27 |
100.76 |
597,003.00 |
597,1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10:20至2026年2月11日10:20 |
| N0122FC260046 |
中丞翰林时代G11-2-101室 |
1/27 |
115.32 |
567,951.00 |
568,0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10:30至2026年2月11日10:30 |
| N0122FC260047 |
中丞翰林时代G11-2-102室 |
1/27 |
115.32 |
567,951.00 |
568,0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10:40至2026年2月11日10:40 |
| N0122FC260048 |
中丞翰林时代G11-3-101室 |
1/27 |
100.76 |
496,243.00 |
496,3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10:50至2026年2月11日10:50 |
| N0122FC260049 |
中丞翰林时代G11-3-102室 |
1/27 |
117.36 |
577,998.00 |
578,000.00 |
50,000.00 |
2026年1月29日11:00至2026年2月11日11:00 |
(二)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转让方
****。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五、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2、评估机构:******事务所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6年1月4日。
4、资产评估名称及文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估(询)[2026]第B032号)。
5、评估对象:**区中丞翰林时代16套住宅用房的房地产市场价值。
6、资产评估结果: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市弋****管理委员会。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转让价款应支****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5)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涉及本次标的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9)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0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