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劳动东路 174号福乐康城1栋-213号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1-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2-1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2)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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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41.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0-31 |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转让底价(元) | ****200.00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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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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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农发****公司 | |||||||||||||||||||||||||||||||||||||||||||||||||
| 特别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转让方备查,编号:长德晟评报字[2025]第1021-01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特别提示:评估报告载明“****商铺门头前有承重装饰柱遮挡,对转让标的价值存在较大影响,目前仅作为仓库使用”。转让标的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 4.转让标的已出租,租期至2027年4月30日(租赁合同**联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交易双方自办理资产移交的次月1日开始,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返还给受让方。 5.转让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在竞价系统中多次行使)。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关注本项目竞价时间及相关安排,按时按要求在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联交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了解。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6.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资产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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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 4.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其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二、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受让方取得不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为准。**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成交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石经理 135****6171 (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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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1-28 09:00:00 至 2026-02-10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点击下载)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2-1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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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挂牌截止日后次个工作日9:30-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 服务费 |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4‰(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2%(低于3600元的按3600元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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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137****7121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A楼 | |
| 技术支持 | 汪女士 185****5623 | |
| 其 他 |